如果是换个人,一定会说得结巴巴,但好在说话的人是寒冰。她以一贯冰冷而平静的嗓音道:“回主人,昨晚我在院外吸收月光。早上收功本想来找主人,但主人你在睡觉,就没来打扰了。走到夏皇后屋里,敲了好半天的门才发现夏皇后根本不在屋里。我找遍宅子,又问了下人。没有一个知道皇后去向的。”
召集我可是堂堂大周朝一国之后的姑父了,侄媳妇失了踪,做姑父的能不急么?更何况她又是个国色天香的大美人。
不等媚影二女装戴整齐,就拉着寒冰直奔夏皇后屋里。
一进门就闻得一股似有似无的怪味,我嗅嗅鼻子,这味怎么那么熟呢,倒是挺香的?好像在哪里闻到过。屋里一干物事摆放得整整齐齐,靠窗摆着一张椅子,窗口大开。椅上一个大大的脚印子赫然其上。
我仔细观察了一番这脚印子,足足有近一尺之长,百分之百是男人的脚。看来皇后是凶多吉少,被人掳去了。回头再看那张大床,棉被早已不翼而飞。零乱而雪白的床单上生生落着一匹手巾,鲜红刺目。
走近床头,香味更浓,拿起红香巾,阵阵清香年鼻而来,香得令人似要晕去。
不对!
我怒目暴睁,这是块浸过迷香的手币。
江湖上何人会用这种迷香来迷人呢?怕是除了淫贼之外,无人会用这等颇为风花雪月的迷香方式了。
也许这条红香巾是女人的呢。
不可能,椅上的脚印如此之大。又有哪个女子有这么大的脚丫子呢?地上清皙地印着一行脚印,看来绑票者只有一人而已。
“怎么样了?有线索么?”
媚影公主和配铃急急走进屋中,身上衣衫有些零乱,却穿戴整齐了。
“不太妙。她被淫贼捉去了。”
我叹一口气,被淫贼捉去,贞节看来是不保了。此时我突然有点后悔,早知如此当时在山内就该先占了她身子再说的。你会说我自私,可哪个男人遇美色不自私的呢?与其她贞节坏在了淫贼手里,为何不便宜我呢?
我咬牙切齿,咀咒那淫贼肠穿肚烂,断子绝孙,不得好死。
“啊,这可怎生是好。小正,你快想想办法呀?”
媚影急急催道,俏脸刹白,要知道淫贼的恶名对深居皇宫大内的公主来说,不亚与地府的勾魂使者。牛头马面勾的是人的魂,而淫贼败坏的却是女人一身要紧守的贞节。
别说是寻常百姓人家,一国之后若是叫个淫贼坏了名节,此事要传了出去,叫人知道了,夏皇后又有何面目苟活于世?况且此事事关皇家尊严,身为皇家一分子的媚影公主,她能不急么?
我也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但急又有何用。事发时间是昨晚,早不知过去了几个时辰了。要知道,别说是几个时辰,就是几分钟都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了。
“啊,我有办法?”
媚影大叫一声。
我一把抓住她的肩头道:“快说,你有什么办法。”
“我自小就有项异能,只是此事不些不雅。”
“哎哟,我的姑奶奶,现在都什么时候了?救人要紧,还管什么面子啊?这里又没外人,你到是快说呀。”
真是皇上不急,太监急。
媚影低下头掩饰脸上的羞意,轻声道:“从小,我的鼻子就特别的灵……”
我晕,这是好事呀,能叫不雅的异能么?哪不成是怕人说她有个狗鼻子?当然我不能将它说出口,只好道:“那你记得皇后的气味么?”
媚影轻轻的点点头,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
我大喜,当下吩咐下去:“寒冰,我以主人的身份命令你。你和配铃在宅里等着,王飞将军要是来了,配铃你转告他。就说我去淫贼手里救人,叫他好好照顾你们。”
不等她们回话,我抱起媚影,沿着一路上夏皇后及那淫贼留下的极其微弱的气味,一路追踪而去……
时光倒回事发当晚。
冰冷的北风呼号着,三更半的天,夜色漆黑如墨,夏皇后此刻睡意全无,坐在靠窗的椅子上看着天空中那轮皎洁的明月。
“哎,为什么我们做女人的,都是这么的命苦呢?”
贵妇人轻轻叹息着。国色天香的贵妇独自倚窗而坐,不由自主想起了自己可怜的身世。
八岁时,父母就请了当代大儒来家教授她国学。一直教到她十六岁,诸子百家,孔孟之道,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她样样皆通。家里为了她,还请了许许多多的老师。有教女红的,有教针线的,有教礼仪的,还有教穿戴的。
所有所有的一切学习,从她八岁起就注定了。这一切的准备,都是为了一个目的——为了成为合格且优秀,能母仪天下的一国之后。
母亲早在八岁就告诉了她,将来,等她长大了,将会成为全天下女人最最妒忌的人——皇后。皇后,这个身份,她能拥有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他拥有整个天下。男人通过征服世办来征服女人,而女人却通过征服男人来拥有整个天下。
是的,当年自己的母亲就是这么对自己说的。爷爷乃是三代老臣,三代为相。家族一世富贵却因为无人能继承祖业而显得岌岌可危。父亲早死,六岁女儿就要给父亲送终。
历代单传,传到自己这一代时已经是断了香火。
爷爷老矣,但他不甘心,不甘心三代的富贵因为自己告老还乡而拱手让人。于是,一个念头瞬间占据了他的脑海。天下有世世代代荣华富贵的家族么?
有。
皇族。
只要能成为皇族,就能保家族世世荣华。与是,在爷爷的精心安排之下,夏宛提前八年,就开始了成为皇后的训练。
训练是辛苦的,但夏宛不怕。因为有一个梦想支撑着她,给她无穷无尽的动力。成为皇后,成为全天下最最幸福的女人。
当红盖头披上头顶的第二天早晨,呆坐在东宫的龙凤大床上,呆坐了一夜的夏宛,梦碎了,泪已流干。此后,每一个夜晚,夏宛守着活寡,期待着皇帝的回心转意。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夏宛只希望皇帝能看她一眼,那么她便心满意足了,便是为皇帝守一辈子的活寡,她也愿意。
夏宛很爱他,从小就做着梦,梦里都是这个白马王子,虽然夏宛不认识他。但当她第一眼见到他时,所有的担心全都不翼而飞。他很英俊,对就像这几天背着她赶路的徐正气。不,应该说,比徐正气英俊多了,当然也白净多了。
十几年了?有多少个孤独难眠的夜晚,夏宛一个人睡在平静如死的东宫大床上。即使是抱着紫貂做的被子,她也丝毫不觉得有一丝的暖意。心,死了,心,更冷。
冰冷了十几年的心,七天前,被一个九尺高的黑汉子打破了。
当她最最绝望,最最无奈的时候,一个人,有如天神,重天而降。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的大英雄。有一天,他会驾着七色的云彩,将我娶回家。
少女时代,英雄救美式的幻想,在那一天晚上。是也,也如今晚这般寒冷。巨大的幸福感充盈着自己每一片肌肤。当她背着自己,在山野间纵跳如飞的时候,夏宛流下了滚烫的热泪。十年了,十年没有流泪了,她几乎要忘记流泪是什么感觉的时候,再一次,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感动。
接下来的每一天,虽然夏宛外表依旧是那么的平静,但内心早如山间林中的黄莺,幸福、满足、无忧无虑,如果能在这个男人身边呆一辈子,那该多好啊?
可是,我不能。他,是皇姑的男人。我却是皇帝的女人。就算皇帝重来就没有动过我一根手指头,看过我一眼,但在名份上,在世人的眼里——我是皇后。
不可能的,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但夏宛很想能与徐正气呆在一起,哪怕多一天也好,只要让她看到这个男人,她便满足了。
强壮的肌肉,高大的身材,给她无与伦比的安全感,当从他背上下来的时候,夏宛是那么的不舍。恋恋——不舍。
天大的胆子,温柔的手段,令她绝对坚信,这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对事不怕,对自己的女人绝对的温柔。幸福——难言。
夏宛痴了,天上那轮皎洁的明月,仿佛变成了心上人那张略带黑意的俊脸。嗯,好香啊,好困啊。对了,睡觉,梦里每每总是能与他相会的。
夏宛才倒进被窝,一个黑影动作极其敏捷,他窜进屋中,拿被子卷起床上绝美的曲线,纵飞而去,屋中只剩下一条红香斤缓缓落在雪白如同贞节的床单上……
淫贼——红香巾。
自从江湖人所有的注意力被一个叫做——九尺淫魔的人吸引了去之后,各地淫贼层出不穷。蔚蔚然似要出现一个淫贼时代,而其中的佼佼者,除了一个叫九尺淫魔的家伙以外,还有一个自称“淫贼红香巾”的家伙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