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一连几日的探查。
邬宫意外的发现,这印有秦家印记的马车,分为两种。
一种是运货物的马车,专门从临安府去昌化县,并在昌化县的水路码头载货,运的都是私盐、茶叶之类的紧俏货。
一天不停,每天最少运二三十趟,多的时候运四五十趟,整个水路码头上的东西几乎都被这样运进了城。
这年头,盐和茶叶都是昂贵的消耗品。
但是江南富裕,物产丰富,按照道理来说物价并不应该太高。
但人心贪婪,可是在有心人的控制之下,这一车车私盐和茶叶没运进城里的时候只是盐和茶叶。
但只要进了城门,那就是一车车的银子。
而这,还不用交税。
这些运送私盐和茶叶的车队,虽然在过城门的时候不用经过检查。
但经过邬宫的仔细观察,想要混在其中,却也非常的困难。
只因为,这个车队都是在日上三竿以后进行运送的。
每一辆马车都装得满满当当,几乎没有藏人的空间。
同时车队之中人多眼杂,稍不留意就会被发现。
因此这条路只能算下策,除非实在找不到进城的路子,邬宫才会冒险一试。
至于,另外一种,则是单独的一架马车。
每次出城的时候都是在快要给城门下锁的时候,进城的时候却是在黎明,城门刚刚开锁的时候。
而只要离开了临安府两三里,就会有人摘下马车上的印记。
同时,马车去的也不是昌化县,而是临安府外十三里的一家大车店。
每一次跟随着马车一起出门的,还有十几个穿着便装的军士。
他们的身上虽然穿着便装,可是那久在军阵之中厮杀得来的煞气,和骑马时候的军姿,却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掩盖的。
邬宫偷偷的跟踪了几天,原本以为是秦家的什么子弟,却意外的发现,那马车里坐着的居然是个柔弱娇小的妇人,身上的绫罗长裙格外的富丽华贵,一举一动之间尽显大家闺秀之气。
这小妇人的地位很高,纵然她出门从来不蒙面,可是那些护卫却根本不敢去看她的脸,路上就是说话也必是恭恭敬敬的低头拱手而立。
而那一家大车店也并没有表面上的那样普通。
白天的时候虽然正常的开业,但只要一到傍晚就开始赶人,并且永远不留客人住宿。
对外的说辞都是客满,但后院的马车棚却始终都是空着的,邬宫也偷偷上楼看了眼客房,一个人都没有,除了最里面的那间房间以外,其他的客房里面都已经落满了灰尘。
很显然是很长时间没有人居住过了。
“偷情!”
邬宫几乎连猜都不用猜,就知道这個小妇人来这里究竟是干什么的。
这秦家的人还挺会玩,每天晚上都要跑这么远出来偷情。
只是邬宫不知道,这个女人究竟是秦家的谁。
难道是秦桧的女儿?
又或者是他的老婆?
同时,邬宫也不知道和她偷情的是谁,但一定是一个身份显赫的人。
不然,怎么会被宰相家的女人给看上?
又何必来到这荒郊野外?
虽然,不知道这个女人的身份,可对于邬宫来说,借她的马车进城,显然要简单上许多,也会更安全一些。
阿朱的伤势不能再拖下去了。
金莲汁的效果越来越差。
邬宫跟踪了两天以后,决定在马车返回临安府的路上设伏。
他没有带阿朱一起,而是准备等劫了马车以后再顺路去接她。
靠着大树,啃着从路上买来的牛肉。
听着由远及近的马蹄声,邬宫并没有动。
等到木质的车轮和地上的碎石块相互撞击,发出清脆的声音蹿进耳朵以后,他才从树后站了起来。
手臂快速的膨胀,眨眼之间,两对铁拳就像是汽车轮胎一样庞大。
经过了这些天的练习,他基本上已经可以熟练的掌握巨化和局部巨化。
同时,对于体力消耗也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
并不是说身体膨胀的越发庞大,体力的消耗就越大。
而是巨化以后,动作的幅度越大体力消耗越大。
如果巨化以后坐在那里一动不动,那么体力的消耗会很低。
“嘭!”
一拳挥出,生长了数十年的苍天大树,便被拦腰砸断。
上半部分横飞了出去,重重的砸在了奔跑在最前方的护卫身上,骨骼碎裂之声接二连三的响起。
整个人连同着身下的大马都栽进了一旁的树林之中,随后大树又在反震之力中弹了回来,把整条官道彻底的堵死。
“有刺客!”
“保护夫人!”
人声马嘶,所有人都被那突然飞出来的大树给吓了一跳。
不过,这些护卫也算是训练有素,在不知道周围究竟有多少敌人,前路又被大树堵住的情况下,果断护着马车掉头狂奔。
可他们还没有来得及跑上几步,正前方的路就又被堵死了。
马腿急刹,发出震耳欲聋的嘶吼。
冷汗从所有人的额头之上滑落。
堵住路的不再是什么苍天大树,而是宛如城门一般的身体。
自东向西,把这条本来就不是很宽阔的泥石官道给堵的密不透风。
所有人抬头看去,脖子都快扭断了才费力的看到一张在黑暗之中,月色之下若隐若现的少年面孔。
邬宫大手自左向右一挥,轻而易举就连人带马砸翻了一片,护卫们拔刀反抗,却发现那削铁如泥的朴刀,根本无法伤到面前的巨人,而眼前的巨人却像是拍苍蝇一样,一个接着一个的拍死。
血肉四溅,官道之上宛如变成了修罗场。
一个护卫趁乱来到了邬宫的身后,他手脚并用的爬上了邬宫的身体,挥刀劈砍向邬宫的后颈,刀刃轻松的没入了皮肤,但是紧接着,就被更深的皮肤角质层彻底卡死。
邬宫吃痛,抬手去抓,那护卫仓皇躲避,刀也不要了。
抬腿踢在了邬宫的身后,整个人凌空向着后方跳去。
速度极快,但还是被抓住了一条腿。
邬宫拎着他的腿将他高高的甩起,用力的砸在了地面上,巨大的力量让他整个人在一瞬之间就四分五裂,内脏血肉牢牢的粘在了地面上,宛如一幅血腥至极的恐怖画卷。
大概三四分钟的时间,所有的护卫都被干掉了。
邬宫缩小身体,麻溜的穿上了衣服。
拉着马车的大马,是唯一的幸存马。
它看到像是自己走来的邬宫,就像是看到了自己的天敌一般,双股战战,瑟瑟发抖,嘶吼着向后退去。
动作小心谨慎,又不敢过度挣扎吼叫,生怕会惹到面前的邬宫。
“再跑,拍死你!”
挥舞着手掌,恶狠狠的威胁了一句。
大马立刻就不动了。
“乖乖听话,不弄死你。”
邬宫摸了摸它的头,走到了马车的旁边。
伸手掀开车帘,一只匕首迎面扎上了邬宫的左眼。
邬宫赶忙挥臂阻拦,手臂凭空膨胀,却还是迟了一步。
这支匕首格外的锋利,陡然膨胀起来的手臂,角质层还不够的坚韧,被这一支锋利的匕首整个贯穿,直到刀背卡在了骨头的缝隙,黑色的鲜血从刀刃之间的缝隙喷射而出,直接喷在了那个拿着匕首的男人身上。
那个男人惨叫了一声,松开了手掌倒在地上不断的抽搐。
同时,他沾染到血液的皮肤表面也开始急速的腐烂,并冒起了散发着恶臭的白烟。
腐烂之巨,除了可以巨化以外,腐烂也是一个重要的特点。
在邬宫身体巨化的时候,身体之中流淌着的血液将会变成类似于浓硫酸一样的东西,且蕴含剧毒,可以将普通人在极短的时间里融化成一滩绿色的液体。
当然,在没有巨化的时候,他的血液就和普通人没有任何的区别。
邬宫忍着痛拔出了匕首,咬着牙缩小手臂,用身上的衣服进行了简单的包扎,随后才注意到了躲在车厢角落里的女人。
“别想着跑,也别逼我杀你!”
他抓住车夫打扮的男人,把他从马车里扔了出来,任由他在路旁慢慢的腐烂融化。
挥动缰绳,驾驶着马车,向着阿朱的旅店赶去。
不知道是不是刚刚被吓到了,这大马格外的听话,这倒是省了邬宫不少的事情。
孙氏蜷缩在马车的角落,瑟瑟发抖。
她出生于名门望族,爷爷是宋神宗时期的宰相,父亲是如今的左仆射,公公是如今的右相。
她的丈夫虽然是个无能之辈,但却是长子,未来秦家的基业也必定由他来继承。
而她的儿子也将是未来的秦家之主。
可以毫不夸张的讲,她是当今南宋地位最高的几个女人之一。
李师师之流看上去风光无限,但要论身世和地位,不管是曾经还是现在都无法和她相提并论。
但事实证明,纵然有再高的地位,可在生死攸关之时,却都和普通人一样只能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不过,孙氏好歹出身于名门望族,并不是什么手不提四两的大家闺秀,从小也是弓马娴熟,南逃之时,更是身穿戎装,护卫着母亲和妹妹。
要知道,就连当今圣上的五个女儿可都全部都被满清所俘获了。
而她却能带着侍女把母亲和妹妹安全的从满清鹰犬的围追堵截之下逃出生天。
更在联姻之后,于众目睽睽之下,日日出城与情夫寻欢做乐。
这就足以见得她是一个胆大包天的女人。
在缓过一段时间以后,见到车外的人并没有准备对自己痛下杀手。
孙氏慢慢的掀开窗帘,准备寻找机会,跳车逃跑。
但千算万算,她还是一脚踩在了掉落在地面的头饰上。
嘎吱的一声轻响中,邬宫拉开了车帘,冷笑着说道:“想死,你就随便跑!”
双眼之中好似有粉红色的闪电跨越空气,射入孙氏的瞳孔。
“唔~”
孙氏轻呼了一声,重新坐回了位置上,满脸通红,她感觉到恍惚有电流在自己的身上乱窜。
脑海之中,逃跑的念头彻底消失的无影无踪。
“你……是何人!”
邬宫一挑眉头,他没想到这女人居然恢复的如此之快。
心想着自己进了临安府以后,还要找一个落脚之处。
这女人看上去不像是个普通人,说不定还有利用的价值。
于是便反问道:“你又是何人,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