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啊,心里有了一股气,那么肯定是要找个发泄的地方的。
将士们不敢去找童贯发泄,那是在找死!那么柿子捡软的捏,骚扰范焉者斩,那么我去骚扰田豹!
军中的糙汉子自然是荤素不忌,一开口要么就是“嫂嫂的屁股白吧!”,要么就是向田豹咨询“搂着嫂嫂的滋味是什么样的?”。。。
田豹为了少受点苦,只能顺着将士们的话说了,污言秽语不断,最后还编了几个香艳的段子,什么嫂嫂情欲旺盛,寂寞难耐,勾引小叔叔。。。
最后这些统统都传到了范权耳朵里,范权的愤怒也就可想而知了,你强奸了我女儿,还捏造情节毁我女儿清白!
要知道在古代,清白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何等的重要!
范权对于田豹的恨意随着流言的蔓延也是日益增长!
现在高俅将一把解腕尖刀塞到范权怀里,摆明了是要将范权当枪使,但是范权却没有丝毫犹豫,不是每一人都有被权贵当枪使的资格的,其他人上去了,杀死了田豹,如何解释?难不成告诉百姓,大臣们不敢让皇帝出战?
只有范权可以,有着充足的理由杀田豹,还有香艳的故事能够转移百姓的视线!
而范权之所以心甘情愿地被高俅使唤,那是范权看到自己的女儿范焉已经陪同在长公主的身边站在了城墙上,虽然是痛哭流涕,但是范权知道,那是女儿范焉见到田虎终于被人收拾了,那是摆脱噩梦的流泪!
女儿范焉有了长公主的庇佑,那些心怀不轨之徒必定退避三尺,范权已经没有了后顾之忧,欺负女儿的闻广已死,田虎也在哀嚎,就只剩下田豹了,今天我范权哪怕是被人当枪使,我就是想亲手杀死这个畜生!
范权暴起,一下子就从身后将田豹扑倒,手中的尖刀猛扎田豹,一刀,两刀,三刀,鲜血直喷而出!
形如厉鬼,满脸血污的范权仰天长啸:“女儿!爹爹为你杀了这个畜生!”
高俅将解腕尖刀塞给范权又如何能瞒得过子鼠等人,但是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都选择了默不作声,甚至还为范权接近田豹大开方便之门!唯有赵佶和张安安被瞒着。
惊变突起,百姓是惊慌失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纷纷叫喊,而大内侍卫却是施施然,确认了田豹已死,这才上前将范权控制住!
高俅上来,将范权、范焉的故事娓娓道来!
高俅之所以选择范权,那就是范权、范焉的故事足够曲折,足够凄惨,足够香艳,是事后转移视线的最佳选择,不然以高俅的为人,又何必选择已经进入张府的范权!
果然,随着高俅的娓娓道来,原本惊慌失措的百姓已经安静了下来,慢慢地发出了哭泣之声,范权父女的遭遇引起了百姓的共鸣,随后听到范焉被田虎假装醉酒强暴,更是愤怒至极;但是百姓很快就发现,这才只是噩梦的开始,后面的事情更无耻更黑暗,愤怒已经不足以抒发自己的情绪了!
现在已经没人再关心范权为什么要杀田豹了,这等强暴嫂嫂的畜生不该杀?范权为女儿报仇不应该吗?若是换成自己,必定也会如范权一般!
高俅的目地达到了,只是接下来还有一件事要处理,那就是范权今天的所作所为与昨天郑屠那是如出一撤,唯一的区别就是范权得手了,而郑屠未得手!那么有郑屠的例子在前,范权也要这么处理!
昨天的普法教育很深入人心,现在都不用高俅开口说话,百姓已经自发地递上笔墨纸砚,不就是请愿书嘛!不就是按手印嘛!
可是今天在场的百姓中间没有一个是读书人,今天读书人都跑到金玉阁去报名了,难得一次的恩科啊,虽然这次只取三十名,但这也是个机会啊,读书是为了什么?不就是能为朝廷效力嘛!这等机会岂能错过?
“朕来写!”赵佶出来了。
赵佶可以发誓,范权、范焉的遭遇自己是第一次听说,难怪仙尊之子今天脸色会这么难看,只要是稍微有点良心,听说了这等遭遇,心情都不会好的!
现在的赵佶已经不关心自己出不出战了,而是觉得范权父女受了这么多苦,不能再受罪了,朕来写!
请愿书写罢,赵佶第一个按上自己的手印,然后传了下去,百姓也是纷纷按上手印,让范权感受到了人间温暖。
现在只差最后一个环节了,罚钱!
赵佶当即表示这钱朕来出!却被张安安拦了下来。
张安安又是和昨天一样,来到场中,大喝一声:“破财消灾!”
一听是破财消灾,梁师成就是一个哆嗦,自己昨天已经破财了呀,今天怎么还要破?不过梁师成抬头一看,仙尊之子这次不是对着自己喊的,顺着张安安的目光看去,那是童贯!
童贯也是机灵人,一见仙尊之子看着自己,又喊出了破灾消灾,联想到昨天梁师成也是这么渡过难关的,顿时就明白了。
童贯赶紧出来:“五万贯!童某出了!”
出征的皇城司将士们也是纷纷叫喊:“这钱,我们出了!”还有之前羞辱过范权的一些将士向着范权跪下:“之前多有得罪!还请范先生原谅!”
潘云也上来了,表示这钱由潘家出了。
潘云也不想出这笔钱,但是那个死鬼闻广是潘家的人啊,是当年潘家推荐上去的,想不认都不行!
看着有这么多人踊跃出钱,张安安也是意想不到,最后在张安安的调解之下,这笔五万贯的罚钱还是由童贯出了!
破了财的童贯也是心满意足地下去了,财破了,那么灾自然也就消了。
田豹死了,田虎还活着,现在的百姓对于田虎那是恨之入骨,世上竟有如此无耻之人,高俅也顺势宣布了对田虎的处罚-凌迟!
凌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极为残酷,北宋开国之初,宋太祖曾禁止凌迟,直到神宗熙宁、元丰年间,才正式将凌迟列为死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