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二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如今没有人比齐胜更清楚。
若是程姐姐有个闪失,他齐胜发誓,必定把那头畜生碎尸万段!
他现今虽最恨自己把这头披着羊皮的畜生引进来,让程姐姐遭了大罪。可也不是后悔这个的时候,当下最要紧的就是找人!
祸是自己闯的,理该自己承担,他就是豁出这条命去也要保得程姐姐周全!
齐胜咬着牙,就要独自离开。
他不怪侯爷,此事由自己而起,关旁人何事?若是因怕担干系而不帮也是常理。
倒是自己无端找上门来莽撞了。
正此时,却听得郑修开口道:“带上所有行猎犬,三处城门皆要守住。连并周边小客栈房舍周边都要搜寻,不得有误,速去。”
什么?
闻听此言,齐胜先是一怔,随即就是大喜。
他怎么没想到?
是了,王二那人狡诈,或许并不藏在野外荒郊,而是闯入别人家中蹲上一晚。
若是那样程姐姐可就麻烦了。还是侯爷想的周全,这样好,有官兵骚扰,王二再胆大也是躲不住的,程姐姐反倒是安全。
他现在心里只有程姐姐的安危,断然是想不到其它的。陈志却不然,即便是心里有了准备,可还是被唬了一跳。
不是他陈志胆小,而是这阵仗也未免太过大了。
现今看着一定是烧饼小娘子丢了,侯爷要帮着寻人。可这宵禁时在京城走马,以侯爷的身份还勉强说得过去,可若是在城门周边无故骚扰平民,引起骚乱,那可就是出大事了!
事后若是皇上问起来,就是侯爷深得信重圣眷正隆,也怕是要受到责罚的。这还是轻的,就怕闹不好还会有别有用心的人借机挑唆生事,倒时候,这样大的干系侯爷怕是……
这念头一闪而过,陈志脸都吓白了,暗暗倒吸一口冷气。
他动动嘴就想劝劝,可是刚一抬头,便看到他们侯爷那双眼。
冷厉深沉,寒光四射。
陈志心里一个激灵,立刻便是清醒了。
自己怎地又犯糊涂了?这是侯爷的命令!他是侯爷的下属!上刀山下火海他也要跟着去!
想通此节,陈志便镇定下来,当即抱拳施礼就要转身赴命。
“等一下!”
谁知,脚还没落下,就又被喊住了。
这声音不是侯爷的,透着少年人特有的憨厚青涩。
陈志一阵烦躁,等转身看清是谁,便恼怒问道:“你又要做甚?”
都是这小子惹的祸,他对他没有好脸色。
只听高壮少年急声道:“陈将军莫怪,我是想给你这个。”
说着就从怀里掏出一个布袋递过来:“这是那两匹马中一匹马身上的毛,是不是让那些狗儿闻一闻,就能找到人了?”
他走南闯北,常听别人讲事。许多去过关外边民之地的人曾经讲起过,说那边儿的人上山打猎就是用狗找猎物的。
恰好他刚买的马胸口处有一撮白毛,他喜欢得紧,便把白毛处剪下一小片儿来,装进布袋里,想让他娘给他缝一个荷包带在身上。因事多,都还没来得及说,便一直装在身上,此时拿出来也不知道用不用的上?
陈志眼睛便是一亮。这倒是个好办法。
他们的行猎犬本就是仿照着南边儿那些山民们的法子一样养着的,平日里也有过训练,有了这缕毛,若是能用上倒是正好便宜。
他就要伸手接过布袋。
谁知却听得侯爷低沉声音:“先去点兵不迟。”
陈志忙收回伸出的手,抱拳一施礼大步跑走。倒是他糊涂了,此时事急,哪里还有功夫耽搁在这里婆婆妈妈?
齐胜也是连忙讪讪地把布袋又收回来,暗骂自己一声‘蠢货’。
郑修当即又回头吩咐四顺:“你拿我的名帖速去见李鹤,就说此为侯府家事,其余事我自会与陛下分说。”
“是,奴才这就去。”
李鹤是京兆尹,官位比王州令高半阶,不单督管着京城上下,还兼且辖制着城卫所,要想顺利寻人,没有他的同意是万万不能的。
四顺倒是半刻不迟疑,拔腿就跑进书房去拿名贴办差。
郑修不再说话,大步向前走去,不远处早有小子牵着一匹高头大马等在那里。
郑修翻身上马,打马即去。
齐胜连忙跑着跟上,紧紧缀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