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物!一群废物!”
一双苍老得如同枯木一般的手重重拍打在沉香木材制作而成的实木桌上,桌后传来掺杂着怒意的喘气声。
桌前笔直地站着三个全身黑衣的人,被吼得一动也不敢动。房间内有些阴冷,这三个人的汗水却已经爬满了额头、浸润了衣裳。
“嗬……我给了你们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就算是在大海里捞一根针你们也应该能捞出来了!结果你们现在告诉我,你们连一丁点有用的线索都没有找到!我养你们有什么用!”
“咳!咳咳……”由于情绪太过激动,坐在桌后的老人剧烈咳嗽起来。站在桌前挨训的三人连忙围了上去。
老人用力将他们一把推开,颤颤巍巍的手在衣襟内拿出一个小药瓶,倒出两粒药丸仰头服下,做了几次深呼吸,很快便平复下来,原本苍白的脸色也红润了几分。
“出去!都滚出去!没有找到那个人就永远别回这里!”
三个人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同时向老人深深鞠了一躬,快步离开了这个让他们感到窒息般压力的房间。
关上房门,三人苦笑着对视了一眼,只感觉前途渺茫。
将近二十年的地毯式搜索,几乎把整个世界都翻了个底朝天,还是没有能追踪到那个人的痕迹。这样的人,哪是如今一时半会就能找到的呢?
但就算找不到也得一直找下去。毕竟,对那个人的追寻,本就是他们这个组织成立的原因之一。
三个人不约而同地看向那扇关闭的门,叹了口气,心头像放了块秤砣一般,压抑无比。
他们都明白,这位平时喜怒不形于色,一手缔造出庞大黑暗帝国的老人今天之所以如此大发雷霆,只有一个原因能够解释——
老人已经时日无多了。
怀着沉重的心情,三人默默地转身离开,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
房间内,老人无力地靠在椅背上,双目无神地看着天花板,沉默无言。
他今年已经整整一百岁了,近几年来,他已经能够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机能正在飞速衰退,随时都有可能咽气,甚至睡一觉都有可能在梦中撒手人寰。
死亡是每一个人终将经历的一道迈不过去的坎,在这道坎面前,纵使是这位富可敌国、权势滔天的老人,也回天乏术。
“真不想就这么老死啊……”老人混浊的眼中满是对生的渴望。
他的思绪不由得又飘飞到了二十多年前的那个夜晚。
当时他的身体已经开始衰老,但仍称得上精神矍砾。当时他还是上流社会酒会的常客,经常借着这样的场合和各界名流进行着频繁的社会交际。
也正是在某场再稀松平常不过的酒会中,他看到了一个让他莫名感觉到眼熟的身影。
一开始他以为那个一直在埋头苦吃、完全不和在场任何人交谈的青年是某家财团的公子哥儿,以为这种熟悉感的来源应该是以前的上流聚会上曾有过的一面之缘。
他很快就将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忘在了身后,转而投入到了和宾客们的推杯换盏之中。
酒会结束时,老人已经醉意微醺。
管家搀扶着他同酒会的主人道别过后,便要从门口离开。
这时,老人再次看到了那个让他感觉到熟悉的年轻人的背影,看到了年轻人颈后那一块显眼的暗红色胎记。
如同一道闪电劈进了脑海,老人在片刻的愣神后,也不管手下们惊诧的表情,拔腿就向着大门外,朝着那名年轻人跑去。
但毕竟是老迈的身体,他没跑多少步就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痛苦地弯下了腰,但眼睛却一刻不离年轻人离开的方向。
眼看着年轻人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昏暗的街头,老人焦急地朝着身旁赶上来的管家和保镖们大吼道:“快,快去把前面那个人追回来!脖子后面有一块胎记的那个!”
“快啊!”老人重重一跺脚,“发动所有能够动用的人员和设备,不惜一切代价,掘地三尺都要把他给带到我的面前来!”
手下们一哄而散。老人凝望着无边的夜色,心潮澎湃、思绪万千。
不远处一幢房屋里,一名长相平凡的年轻人看着躁动起来的街道,眼中闪烁着明灭不定的光。良久,他轻笑一声,撕下了后颈处与面部的变装材料。
那一夜,注定是不平静的一夜。
……
那是名为乌丸莲耶的老人这一生中,距离“永生不死”最近的一次。
那个晚上,乌丸集团发了疯似的寻找着一名后颈处有胎记的年轻人,震惊了黑白两道。
而长达数月,上万人参与的搜索最后的结果,却是一无所获、无疾而终。那个年轻人仿佛从虚无中来,参加酒会过后,又回到了虚无中去。
乌丸莲耶拜访了每一位参加酒会的人,但没有人认识那个年轻人,也没人知道他是何时、从何处来到了这一场酒会中。
包括他的家人在内,没有人知道黄昏之馆的主人、著名的艺术品收藏家、世界上屈指可数的大富豪乌丸莲耶为什么如此迫切地想要找到一个人。
数十年过去,绝大多数人也都淡忘了这件事。
但乌丸莲耶这些年来,却丝毫没有停止下追寻的脚步。
试问,当一个人拥有着几乎永远都花不完的财富,拥有着煊赫的地位与权势,他最渴望得到的是什么?
是长生,是摆脱死亡的桎梏,是能够一直活下去。
在看到那一块胎记的时候,乌丸莲耶终于想起了自己是在什么地方见过那个年轻人。
那是二十年前,花老大功夫弄到手的军方的一份绝密名单。名单中,包含一份代号人鱼的资料。
人鱼,不老不死之妖。食其肉,可延寿千年。
资料里,有一张从侧身位拍摄的模糊照片上,年轻人脚下横七竖八躺满了尸体,后颈处有着一块显眼的胎记。记忆中照片侧脸的容貌,赫然正是他那一晚在酒会上偶遇的年轻人,别无二致。
二十年的时间过去,岁月好像完全没有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意识到这一点,乌丸莲耶在最初的惊悚过后,心中便只剩下了狂喜与渴望——只要找到人鱼,说不定就能破解长生的奥秘。
这二十多年间,他将所有的行动从明面上转移到了阴影中,建立了跨国犯罪集团——以酒名为代号的黑衣组织。
一方面,他通过这个组织持续进行着对于那名神秘年轻人的追寻;另一方面,黑衣组织通过自己在社会各界的人脉与暗处的途径,吸收财经界、医学界的人才,聚集资金、建立药物实验室,开发能够逆转生死的神秘药物。
可他没有想到的是,二十多年过去,虽然乌丸集团的科学家们在延长寿命这一方面已经有了极大的进展,但却没有突破性的成果。至于人鱼,更是杳无音讯。
“不能再等下去了,立马开始着手准备那个计划。”
下定决心,乌丸莲耶摇响了桌上的铃铛。
在等待手下们进房间的短暂时间内,这位百岁老人看着自己枯瘦的手,怔怔出神。
大门、地板、扶手……房间内随处可见乌丸家的家徽——乌鸦样式的纹章,掩映在灯火的光线中,每一片精雕细琢的羽毛都显得更暗了几分,宝石点缀的眼睛闪烁着妖异的、猩红色的光。
……
一个装饰豪华、空间开阔的大厅内,十几个人三三两两地聚集成几个小圈子,空气中飘散着柔和的乐曲声,“圆舞曲之王”小约翰·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
“天哪!瞧瞧这栩栩如生的家徽,这里全部都是这样精细的做工,这就是乌丸家吗?”
着装考究、有着两撇微微上翘小胡须的金发中年绅士矮着身子,爱不释手地抚摸着桌上的乌鸦纹章。
“嘿,史密斯!瞧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只不过是几枚家徽就激动成了这样!”
坐在他对面的是一名身材肥胖的黄种人,调侃般嗤笑着自己的老朋友。
“切,千间你这个只会挖土的家伙永远都不可能领悟到什么是真正的艺术!”
史密斯毫不犹豫地回击道:“这座黄昏之馆里全都是乌丸家精心定制的乌鸦家徽,每一枚家徽都是匠人手工雕琢而成。你以为这只是小小的家徽,实际上呢?是品味,是底蕴!乌丸先生一定是名优秀的艺术家……”
千间抬起手,颇有些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阅读理解:“我的意思是,现在都这么激动,过一会儿看到乌丸先生的那些藏品,你还不得直接心肌梗塞了?需要我帮你预先找个医生过来吗?”
“……你说得对。”史密斯也意识到真正的重头戏还在后头,有些尴尬地别过头去,小声嘟囔着,“找医生还是算了,那样就太丢人了。”
“如果有医疗方面的需要,鄙人很乐意提供帮助。”
突然,第三个声音插入了两人的交谈。
千间和史密斯抬头看去,一名约莫三十岁出头的男子向他们走了过来。
男子胡子拉碴、头发杂乱,看上去相当不修边幅,但五官俊朗,带有一种古典的美。
“这些人我没一个认识,正无聊着。隐约听到二位好像在聊什么医生,就想过来认识一下。”
男子伸出右手:“鄙人清汕,一个蹩脚的医疗工作者。”
千间与史密斯对视一眼,哈哈大笑。
“清汕先生,那你之后可得好好照顾一下这个家伙,别让他猝死了!”千间伸出手和清汕握了一下,“我叫千间恭介,是个考古学家。很高兴认识你。”
“史密斯,收藏家。”金发绅士没好气地瞪了好友一眼,也和清汕握了握手。
“清汕先生,你也是被乌丸先生邀请到这里来的吗?”史密斯有些狐疑,觉得一个医疗工作者不太可能被邀请来做这种寻宝的工作。
清汕愣了一下,脸上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一闪即逝,回答道:“是啊,我也不知道把我邀请过来是要做什么,不会真是来保障大家生命安全的吧?”
“哈哈哈哈!”三人同时笑了,引得旁人频频侧目。
“话说回来,我还真不知道乌丸家这次把这么多学者召集到一起是因为什么,只听到了一点风声,说要帮那个乌丸老爷子找什么东西……”清汕有些警惕地四处张望了一圈,上身前倾,小声说道。
“嗯?乌丸集团邀请你的时候没和你说吗?”千间和史密斯都是一脸疑惑。
“呃……我当时出远门了,邀请函放在了我家门口的信箱里。”清汕尴尬地挠挠头。
二人恍然。就在他们正要热心肠地为新认识的医生朋友解释的时候,大厅里的音乐戛然而止,一位管家模样的人出现在大厅门口。
“啪啪啪!”
管家拍了三下手,将大厅中所有人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朗声说道:“乌丸家欢迎各位的到来,所有人都应该已经到齐了,请大家先随我移步餐厅,用完午餐后,家主将会和诸位见面。”
“我们也走吧,肚子有些饿了。”千间站起身,“乌丸家把我们邀请过来是为了找到家主母亲给他留下的宝藏,具体细节到时候就知道了。”
“希望这里的披萨里面没有放菠萝。”从小在意大利长大的史密斯耸了耸肩,跟在了千间的身后,向着管家走去。
清汕特意落后了两人几步的距离,边走边打量着四周深邃神秘的乌鸦纹章。
他的确是被“邀请”来的,但他并没有邀请函。
当他在报纸上看到乌丸家广发邀请函,召集学者到黄昏之馆新闻的那一刻,他就明白,乌丸莲耶已经快要咽气了。
他觉得那位在外界视角中蒙上神秘面纱的大富豪如果知道自己来到了黄昏之馆中,说不定会乐得疯掉。
“清汕老弟,在发什么呆呢!走了!”
前方传来千间的呼声,他赶忙加快了脚步,高声回应:“来了来了!”
脸上挂着由衷的笑容。
清汕是他的假名。
他给自己取的名字是“源槐峪”,取自他最喜欢的历史人物,纵横家鬼谷子王诩。
这封来自黄昏之馆的邀请书,他足足等了六十年。
终于,等到了。
所以他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