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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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末的时候,魏凌允妈妈的腰痛好了,家里协商一番,连带新媳妇的意见一起听取之后,决定租下另一间门面,让已经学得差不多、甚至有点青出于蓝架势的儿子单干。

余蓓不反对,就是觉得他自己撑一家铺子,感觉好累。

上货的时候他早晨四点不到就得出门,新拿的驾照没半个月就在从舅舅那儿接下的二手车上硬练成了上路司机,晚上总要忙到确实没什么生意了,才舍得打烊。

余蓓早早回家也没事做,上网看电视还不如陪着他,于是忙的时候下班拐店里,不忙的时候就早早溜号过去。

她人长得可爱,跟女的聊天又挺擅长,一来二去,卖货的水平变得不比他差,还养出了几个老熟客,专等她在的时候才来。

四月初的一个周末,余蓓专门起个大早,跟他一起去几百公里外的一个大批发市场选品,进了服装箱包的海洋后,就像条快乐的小鱼,游来游去恨不得都要上一点。

女装女包还是要看女孩子的眼光,魏凌允反复考量之后,决定这次主要按照她的推荐来。

结果非常不错,前后三批货,都卖得只剩下一点点尾巴尖儿,余蓓喜笑颜开推荐得上头了,还把她给自己留的连衣裙也小手一挥出给了熟客。

后来进不到同款,让她回家对着衣柜镜子后悔了好几天。

刚订下婚礼日子的时候,两个人都觉得时间还多,不紧不慢地凑在一起做计划,买东西,时不时抽空去怀念一下以前喜欢吃的路边摊。

不知不觉,婚纱选好了,旗袍买到了,鲜艳夺目的红鞋子,也装在盒子里放到了家,看着余蓓带了一大包分成小袋的喜糖在店里给熟客发的时候,坐在桌子后吃面的魏凌允瞄了一眼电脑屏幕右下角,忽然明确地意识到,婚礼,近在眼前了。

心情其实有些奇妙。

婚礼的意义,对他们而言,仿佛只剩下了一个目的,那就是昭告天下,完成一个双方家庭允许他俩此后共同生活不需要再晚上各回各家的仪式。

论流程,他俩小学前认识,中学时交往,大学后结婚,已经被周围亲戚朋友同学传颂为“我又相信爱情了”的代表人物。

论感情,他俩基本上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钻牛角尖的时候,大都能先站在对方立场上去想,谁也不能想象没了对方之后,那巨大的缺口该如何填补。

论相处,他俩同居过,冷战过,好的时候黏糊在一起连体婴一样,低谷的时候虽然不多,小拌嘴也是常事,彼此的臭毛病了解得比对方家长都全面,做爱的花样姿势也让许多老夫老妻都自叹弗如。

证也已经领了。

所以魏凌允总有种感觉,这婚礼,像是在为别人办的。

他俩要像提线木偶一样清晨起来,表演大半天,主管指挥完司仪指挥,在下面一堆他可能都认不全的脸的注视下,宣告他和余蓓根本无须证明的爱情。

不过他也明白自己这微妙的抵触情绪从何而来。

归根结底,他开始紧张了。

大学毕业后一年内就结婚,好处是还不至于断了联系,能请到很多同学来参加,坏处是还没断了联系,需要请很多同学来参加。

到了婚前那天,来参加的同学先后接站安排住了酒店好几间屋子,魏凌允忙得头大,偏偏按规矩,还不能去见余蓓,拉着她的小手说说话减压。

他还没发短信抱怨,她那边先倒起了苦水,说明天影楼化妆师排得满,要她三点多就过去等着。

他只好先安慰她。

到了晚上,躺在婚房里,看着亲戚朋友同学帮忙粘上的气球,喜字,看着墙上床头到处都是的婚纱照,听着留在这边没住酒店的好哥们嘻嘻哈哈打趣、呼噜呼噜打鼾,他胡思乱想到无法停止,最后,辗转反侧,一夜无眠。

他没能按中学时候幻想过的那样,给余蓓一个与众不同的婚礼。

所有的步骤,和他参加过的那些大同小异。

他跟着接亲的队伍下楼,上车,等到吉时,在鞭炮声中开向余蓓的娘家,开向等着他的她。

不安,紧张,茫然……

在他缺乏睡眠的脑海里冒泡,咕嘟咕嘟,搅得他不能很清楚的思考。

以至于后来开门塞红包的流程,都全靠伴郎在嚷嚷着张罗。

他就记得他唱了两首情歌,然后在哄笑声中被拥进了房间。

但下一刻,他看到了余蓓。

这婚纱试穿的时候他就在旁边,虽然觉得很美,但没有多少特别震动的感觉。

这一次看到,却不知为什么,忽然心潮澎湃,不能自已。

是凌晨三点就去排队的大化妆师给的造型的缘故吗?

是头纱项链手套各种配饰都带齐全了的缘故吗?

是伴郎伴娘接亲迎亲热热闹闹一大堆人烘托出气氛的缘故吗?

也许那些是原因,但都不是最主要的那一个。

重要的是,她坐在床上,裙边散开,微微仰头,凝望着他。

世界仿佛变得安静,时间也好似变得缓慢,他在这短暂又漫长的对视中,在清澈而温柔的目光里,沉入丰沛的回忆,露出了有些傻气的笑容。

可惜的是,流程紧密的婚礼不会因为他的忽然感怀而真正定格,很快,在主管的催促下,他和伴郎们就开始找鞋。

按照婚俗,找到伴娘藏的鞋子,给新娘穿上,才能带人出门,拍照告别父母,下去乘车前往婚房。

第一只很好找,正红的高跟鞋,就藏在窗帘后面的墙角。

第二只,伴郎和接亲团晃悠了好几圈也没着落,忍不住催促他这个恍惚走神一个劲儿瞄老婆的新郎官。

魏凌允光顾着看余蓓,直到发现老婆眼神一个劲儿在往自己裙子下面飘,才意识到她在提醒他,过来拿鞋。

这地方藏着,除了他这个新郎官,谁好去翻。

再延误下去就要耽搁吉时,一个拿了红包的伴娘都忍不住过来小声在他耳边说:“在蓓蓓裙子下头呢,去拿啊。”

他赶忙过去到床边,抓住裙角差点一下子掀起来,手要发劲儿才意识到不对,憋得满面通红,赶紧趴下伸手到里面去摸。

余蓓抿着薄薄的嘴唇笑,把脚塞进他的手里扭了扭,跟着,夹住剩下那只鞋递到了他的手上。

那双细细白白的腿,接着伸到了床边,等着他完成最后的步骤。

魏凌允稳定了一下有点哆嗦的手,先把胸花给余蓓戴上,手指碰到胸口那一片打了珠光粉的肌肤,还让他有点不好意思。

这会儿,他才算是真正领教到了婚礼的威力。

拿着那双红色高跟鞋,他退到床边,想着一会儿还要单膝下跪献花,就直接先摆好了姿势,让她小巧柔软的脚,踩在他膝盖上。

在旁边的起哄声中,他的手伸向红鞋,却又在半途停下。

一种莫名的冲动,让他双手捧起了余蓓的脚,笑了笑,很认真地低下头,在今天势必要委屈一下呆在高跟鞋里的赤足上,用力地吻了一口。

婚庆摄影师没有第一时间捕捉到最好的角度,觉得这个场景很不错,就让他再来一次。

于是,他捧起另一只脚,微笑着看了看余蓓,在她羞涩的注视下,又吻了一口。

后来,有一次余蓓看到一个明星结婚时候也吻了他妻子的脚,高兴地过来给他看,说他俩感情一定很好。

再后来,那对明星夫妻就离婚了,还是女方出轨。

余蓓念完新闻,很失落的样子。

刚在卫生间刮完胡子的魏凌允笑了笑,出去吻住她,趁着孩子在奶奶家度假,决定用自己的热情来告诉她,相不相信真正的爱,和公众人物的聚散离合,屁关系没有。

体验过,自然就会知道属于自己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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