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宿命(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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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山雅史捡起鳞片,黑色的表面依旧光滑,倒映出路明非的瞳孔。

刚才那一枪绝对命中了鳞片,他的射击一向很准,即使是在他去苇名之前。

在军训的时候,他曾经有幸摸过真枪,虽然他的体力不出众,但却是罕见的十枪一百环的学生,教官都被他耍的一手好枪给惊呆了。

这把手枪的后座力很惊人,路明非能感觉到,比那种大口径的燧发枪还要巨大得多,可这么一把改装过的手枪,却没在鳞片上留下一点痕迹。

“这就是龙鳞,1900年斯文·赫定在中国新疆楼兰古城发现的。”富山雅史把鳞片擦拭干净,装回手提箱里,“这可不是什么高科技制造的特殊的材料,目前的技术,即使是纳米技术制造的合金也无法在这一次射击下完好无损。”

“你不止是个心理医生,还是个历史学家啊。”路明非打岔道。

“我有东京大学的历史学硕士学位和材料学博士学位,你对历史感兴趣的话,我们可以找个机会慢慢讨论。”富山雅史说。

“别别别。”路明非连忙挥手,他宁愿被针扎,也不想被人逼着去背诵比砖头还大的书本,“我们还是继续吧,另一个手提箱里装的是什么?”

“好吧。”富山雅史看起来很失望,他开启第二只手提箱,一只圆柱形的玻璃瓶被送到路明非的面前,就像是生物课上老师用来装标本的那种瓶子,里面充斥了淡黄色的**。

路明非拿起瓶子左右观察,越看,他越觉得里面的这玩意像是一只蜥蜴。

泡在福尔马林溶液里的动物呈黄白色,蜷缩着修长的尾巴,像是子宫中的胎儿。

嘴边的长须在溶液里缓慢地飘拂,合着眼皮的样子像是一个安详入睡的婴儿,背后虽然长了两面半透明的膜翼,但看起来就像是在蜥蜴的背上插了一双翅膀。

说实话,路明非对这种西方龙的存在一点都不感到惊奇,因为它实在是太太太...太可爱了。

他觉得要是允许的话,他完全可以把这玩意儿当宠物养。

苇名的那些怪物哪个不比这玩意恐怖?

第一次见到赤鬼的时候,路明非那是真的快被吓尿了。

狰狞的面孔,赤红的皮肤,庞大的身躯和头上类似恶鬼一样的角,以及那到死才会停下的怒吼。

赤鬼如其名,就是赤色的恶鬼,它敌我不分,会暴躁地攻击视线范围里的一切生物。

一旦被它的双手抓住,它就会把你给高高举起来,重重地砸向地面。

你绝对不会想来一次那种体验,愤怒睁大的眼球死死盯着你,箍紧的手好似要把你的骨头捏碎,张开的大嘴呼出腐臭的难闻味道,仿佛要把你的骨头和肉一口一口嚼成碎渣。

在明天的早晨,你就会变成一坨消化不良的稀粑粑从肚兜下面的大屁屁里拉出来。

天啊!即使是现在想起来,路明非都还会做噩梦!

虽然那不是路明非遇到过的最强的怪物,但那绝对是给他的压迫力最强的怪物。

而比起从地狱爬出来的赤鬼,眼前这只长了翅膀的蜥蜴,就只能用可爱两字来形容了。

“这是一条红龙的幼崽,甚至还没有死去。”富山雅史介绍道:“龙类很难杀死,尤其是高贵的初代种和次代种,即使毁灭它们的身躯,它们也只是会陷入沉睡,在遥远的将来,会随着它们寂静的灵魂一同苏醒。”

“这是极为难得的标本。通常人类无法捕获龙类,因为它们能感知到人类的存在,要么在人类靠近之前离开,要么就率先一步发起进攻。”

“这个标本是在1796年发现的,在印度,这只红龙又在在刚刚孵化出来的时候被一条巨蟒吞了下去,当地的农民杀死巨蟒,从它的肚子里得到了这个幼崽。”

“它在巨蟒的胃液里待了多久。”路明非问。

“大概15天,巨蟒并不能消化一条龙,即使是幼崽,它甚至还能从巨蟒吞噬的残渣里获得营养,如果再晚一些,它自己就能刨开蛇肚子出来。”

“真是...顽强的生物。”路明非将瓶子放下。

他微眯着眼睛,因为他看到了红色的小点,在那条红龙幼崽弯曲的脖子处。

他不确定自己是否能杀死这条龙,因为他并没有不死斩。

从富山雅史的描述来看,龙似乎是永生不灭的,就像是不死人。

如果看到忍杀点,再给路明非一把足够锋利的刀,他就能进行处决,在处决的时候,任何敌人都无法反抗。

但有些强大的敌人需要处决数次,而有时候,一般的处决甚至无法将敌人击杀,必须要用到不死斩。

不死斩是一把有着浓郁鲜红色刀身的古老长刀,被供奉在仙峰寺,他是从变若卿子的手里得到的。

这把刀的来历路明非无从而知,但它可以处决那些“不死”的敌人,使其迎来真正的死亡。

他曾经用不死斩,为自己在苇名为数不多的朋友得到解脱。

佛院的不死人,他对路明非来说亦师亦友。

路明非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穿着一身武士的铠甲,但款式却十分古老,似乎经历了很长很长的岁月,在那漫无边际的生命中,遗失了过去。

武士唯一的愿望,就是像一个正常人那样死去。

但他做不到,因为他是个不死人,他待在佛院的一角,不管刮风还是下雨,他都像是一颗老树一般,扎根在原地呆呆地望着天,仿佛那里才是他的归宿。

是他,教会了路明非战斗的方式,识破、弹反、处决...乃至那些捡到的武术秘籍,都是靠他,路明非才能修炼出精湛的刀术和技巧。

“漂亮,阁下!”

“再来一次,阁下!”

他总是这样鼓励着路明非。

路明非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得到不死斩之后,满足他的愿望。

那一晚,他坐在那片竹林里,把武士的刀放在面前,喝了很多酒。

苦涩的麦酒,劣质的酿酒技术甚至不能把里面的麦壳剔除干净,路明非只是盘腿坐着,将酒淋在那把快要生锈的太刀上,然后痛饮。

直到下起暴雨,永真小姐为他撑伞,他将武士的刀插在武士的坟前,拿起腰间的楔丸,任由瓢泼大雨浇湿了他的头发和全身。

雨夜中,死神猎杀恶鬼,那一刻,他以为这就是他的宿命。

独属于他的,孤独的宿命。

如果那时候他知道那首汉诗就好了。

【送君归故国,卧病楚山幽。】

【只可相随去,如何独自留。】

他可以念叨着这首诗,在夜色里祭奠友人,用恶鬼的血,在黄泉路上开路。

他会告诉所有鬼魂,这人,他路明非护着了,谁也别想打扰他投胎去富贵人家享受丰满奶妈喂奶的生活。

“漂亮,阁下,我们再来一次吧。”耳边似乎响起了熟悉的话语。

好吧,好吧,浅草寺你赢了,我再也不说你的签不准了。

路明非似乎又回到了那个暴雨倾盆的夜晚,他只是用刀砍啊,砍啊,砍到了大雨停歇,砍到了太阳升起,直到他带着沾满血迹的衣服回到佛院,才发现,持刀的人,原来只剩下他一个...

这就是,只狼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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