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留在原地,想了想,把角鹿部落的狩猎队长叫过来,吩咐了什么。
“我不在部落这些天,你们要小心……”
同一时间,和这一样的场景在不知多少个部落中同时发生着。
终于,到了说好的日子,从蛮荒森林不同角落出发的几十上百个部落,在几天内相继抵达了部落的领地。
……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鹿叶看着伫立在前方的号角,它发出嘹亮的声音,为远道而来的客人们指引方向。
“本来还以为位置不好找来着……”
“哇!”他不想丢角鹿部落的脸,可是忍不住发出惊呼——
“好大!好多人!好热闹!”
真的好多好多好多人,鹿叶从未见过这么多人!
个、十、百……他数不下去了。
鹿巫看他一眼:“谁叫你不好好学算数?现在知道算数的重要了吧?”
鹿叶羞愧低头。
在附近迎接远方来客的小哥像是习惯了这样的场面,他看了看请柬:“是角鹿部落的客人吗?请进,你们的展台在那边。”
不用他说,鹿叶也能看见,前方一大片空地上搭建了大大小小的木屋,其中一间木屋门上画着个简笔鹿头,两只长长的岔角,和他们部落的战兽一模一样。
“谢谢。”鹿巫其实也惊讶,但她维持住自己的表情,道:“我们进去。”
“对对,进去。”被自家巫暗暗瞪了一眼,战士们总算记起来这里之前说的话,不能给部落丢人。
他们牵着战兽,向前走,努力不左顾右盼。
“等等。”负责看门的枫林伸出手。
“怎么?”听说大部落的人都很傲慢,角鹿部落的战士提高警惕,不敢因为枫林的年纪轻视他。
难道要打架?
战士们的脸上浮现出淡淡图腾纹。
枫林咧嘴一笑,牙齿雪白,大拇指与食指、中指搓了搓,道:“你们还没掏门票钱。”
角鹿部落的人:“……”
我们……没钱……
旁边走过一个其他部落的人,身后跟着只花豹,脸上的图腾纹像是花豹的斑点,角鹿部落的人听见他低声道:“又来一个偏远部落的乡巴佬。”
言语间颇有些优越感。
“…………”
还是鹿巫年纪大,有见识,她道:“要拿什么交换?我们身上只有这些货物,卖掉之后再交钱行吗?”
第82章主角开博览会的第二天
鹿巫想用身上的货物换钱。
枫林:“不用。”
他指点众人到旁边一个很大的木屋去,?道:“那里是我们部落培育的大豆、小麦、土豆和蔬菜种子,你们拿自己的商品换一些小麦,之后的所有交易都用小麦进行,?就比如博览会的门票,是每人半斤小麦,展位费,?每天10斤小麦,住宿费,?每人每天1斤小麦……”
这个主意是林烁想出来的,?大豆、小麦和土豆虽好,?但他怕有些部落的人习惯吃肉,不愿意换,于是把它们变成一般等价物,?不换也得换。
只要博览会明年继续进行,?粮食依旧发挥一般等价物的作用,就不担心他们不种。凡是种了,尝过亩产千斤的滋味,?林烁想:不会有人不爰种地吧?
如果有,那就教他们做豆浆酱油豆腐脑,馒头包子烤面筋——绝对没有人能抵挡得住来自大吃货国的美食!没有!!
“入场费摊位费住宿费……”鹿巫听到种类繁多的费用就头晕。
她问:“能一次交齐吗?我怕自己记不住。”这都是谁想出来的?
枫林指着自己胳膊上一圈赤脊兽毛做的红袖章,?道:“不用,?我们会提醒你,记住,凡是戴红袖章的就是主办方的人。如果交易过程中有什么纠纷,比如价钱谈不拢打起来了,大部落欺负小部落的人,拿走商品不给钱,?都可以找我们。能chu理的现场的红袖章就替你chu理了,chu理不了的话会转交上一级红袖章。”
“假如上一级红袖章还是chu理不了……”一个角鹿部落的人忍不住问。
“不会。”枫林自信道:“上一级还是chu理不了的话,先祖会亲自来chu理。”
“先祖?”
“对,你们不认识我们先祖吗?他凶猛威武,足智多谋,一拳能打死一只霸王铁甲,眼睛一只像太阳,一只像月亮,还会解搞死定律……哦,现在还能手搓小火球。”
角鹿部落的人瑟瑟发抖地看着他们的巫——好可怕,那是人吗?
巫轻咳一声:“请问你们的先祖是谁?”
枫林骄傲地说:“我们的先祖,他叫林烁!”
“林烁?!”鹿叶叫了一声,他想起在雪中看到的那个好看的人。
鹿巫带人用坚果换了十几袋麦子、大豆回来,瞧见鹿叶已经和枫林熟悉了,他牵着鹿,蹲在一旁听枫林讲“先祖林烁的丰功伟绩”。
“哇!太厉害了!真的吗?”鹿叶睁大眼睛,一双深棕色的眼珠水润、溜圆,睫毛又翘又长。
枫林平时总和部落里那些皮猴一样的崽子打交道,第一次见这么乖的小孩,鹿叶捧场的样子极大刺激了他的爰心,连连点头,“对,先祖就是这么厉害!”
“哇!”
“谢谢。”鹿巫把小叶子领回来,交了门票钱。
枫林给鹿叶塞了一支麦芽糖做的搅搅糖,道:“慢点走,别怕刚才那个花豹部落的人,他们第一次来的时候也没带钱,想要逃票,被先祖薅秃了尾巴毛。”
“噗。”角鹿部落的人没忍住笑出声。
鹿叶跟在巫身后回了木屋,又“哇”了一声——那么大、那么干净、那么漂亮的木屋!
这里没别人,部落里的战士不用维护角鹿部落的形象,也连连惊呼:“巫你看,屋子里好暖和。”
“这里有个炉子,可以点火,没有烟。”
“烟都排到外面去啦。”
“窗户上镶的是什么?亮亮的,能透光!”
“行了,”鹿巫让大家把东西放下,“你们去外面逛逛,看其他部落都卖什么东西,回来后我们大家合计一下。”
“好!”别说刚刚十岁的鹿叶了,就连老成持重的战士们都立刻跑到外面去,朝欢呼声最响的地方伸脖子。
鹿巫看着他们,忍不住露出笑容——这趟来参加博览会,真是来对了!
……
角鹿部落距离远,来得算是比较晚,像是灰鼠、狂狮等和林烁打过交道的部落,两天前就来了,已经做上了生意。
营地里热闹非凡,有卖凶兽肉的,有卖果干、坚果的,一个烈鸟部落的人让自己的战兽站在台子上,道:“羽毛一斤小麦五根,现挑现拔,看上哪根拔哪根,尾巴毛另议。”
旁边围着许多人道:“我认识他们,他们部落的战兽羽毛又轻又软,特别适合做垫子,尾巴毛更是做箭羽的好材料。不过烈鸟部落不是一向很宝贝他们的战兽吗?怎么舍得让我们拔毛?”
“这我知道。”一人指向旁边,那里,几只毛茸茸的大兔子挤在台子上,像一堆雪团子,它们旁边摆放着一堆不认识的草,根须带土,还有一袋子奇奇怪怪的虫茧。
“烈鸟的幼崽喜欢吃一种生活在地下的虫子,不过这种虫子很难捉,尤其是冬天,化成白色的茧躲在雪里,根本找不见。这么巧,雪兔部落的战兽擅长挖洞,这次带来了好几袋,他们想多攒点回去喂小鸟。”
“哦哦。”围观的人再看向那几只脚爪深深抓进木头里,抬起头让人拔毛的大鸟时,目光充满敬意——好家长!
同时,他们被烈鸟部落的举动激发灵感——
“我们部落的羚羊可以剪毛,用来织毯子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