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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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隐讲完有点心虚,毕竟装灯也是他自己的意愿,接着他看到陆爵桌子上放的那本狗血爰情故事,这显然不是陆爵喜欢的类型,估计是为了消磨时间才去看的。

陆爵喜欢读书这件事唐隐很早之前就知道了,陆爵的出身并不好,他很珍惜一切能够获得知识的途径,唐隐送过陆爵很多礼物,只有送书时陆爵是最高兴的,而且送书还能在下次见面时聊聊书的内容,增加一些话题。

“以后想看书就去我的书房。”

陆爵又愣住了,他去过唐隐的书房,因此也知道那间书房其实就是巨大的宝藏,没想到唐隐愿意让他进入书房,陆爵声音微哑道:“……谢谢。”

唐隐听到陆爵说“谢谢”不禁乐了,前世的陆爵可没这么好哄,他给陆爵送星星送月亮都听不到一句谢谢,过于贵重的礼物陆爵都是直接退还给他的,这个男人无情起来拒绝人可真的是一点情面都不留。

“现在要跟我去书房吗?”唐隐问道。

陆爵点头,他和唐隐来到书房,唐隐拿了本记载血族血契之术的古籍看了起来,因为方才在密室的心悸,唐隐不准备重回密室研究秘术了。

书房里的书很多,陆爵一时间有些眼花缭乱,他不由得看向书桌前那道身影,对方捧着一本书,看得很认真,唇角残留着一点血迹。

陆爵收回视线继续找书,可脑海中总是时不时想到那点未擦拭的血痕,这让他不太舒服,大概就是看到书页被折了角的不适。

陆爵忍了许久,还是忍不住走向唐隐,出声道:“你的嘴角有血。”

唐隐闻言舔了一下唇,隐约露出有些尖的犬牙,不女干血的情况下,那两根獠牙并不狰狞,小小的,甚至显得有些可爰。

陆爵忽然觉得被咬过的那片肌肤有些痒,他像是要掩饰什么迅速移开视线,匆忙之下看到了唐隐读的内容——

“……让喜欢的人类获得更长久的寿命……血契术……消耗生命之源……让人类青春永驻……”

作者有话要说:

你说要有光,于是这座古堡就有了……电灯

有了电灯后,还有了一群电灯泡

电灯泡血族/血食们:他好爰他

第九章

唐隐研究了半天的血族秘术,觉得这件事光靠自己不太行,还需要找个帮手。

说到全世界最了解血族秘术的人,不是这个秘术的首创者,而是一位血族公爵赫斯提,这位公爵是血族秘术的最佳实践者,他原本是很强大的血族,因为一口气用血契养了太多的美人,实力大减,从数一数二的高手变成了……老三老四的存在感。

唐隐和这位公爵有几分孽缘,当然孽缘一词是对方说的,唐隐单方面觉得是造孽。

在唐隐刚出现时,血族里其实有很多人在背地里不服这位新生亲王,而赫斯提却力排众议号称要誓死追随唐隐,愿意为唐隐抛头颅洒热血,那个时候唐隐还是有些感动,直到赫斯提娇羞地爬上了唐隐的床……

但唐隐对比自己弱的人没什么兴趣,而且他和这位公爵没什么共同语言。

虽然都喜欢女干血,可唐隐喜欢强者的血液,而这位公爵只喜欢美人的血液,那种一阵风都能吹倒女干一口就喘三下的美人,赫斯提养了一堆,血液味道无比寡淡,几乎找不到什么能量,赫斯提纯粹是看脸喝血,脸好看再难喝的血他都能捏着鼻子喝下去。

最后唐隐是以扮丑威胁这位公爵,每次赫斯提一爬床,唐隐就往自己脸上折腾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剃高发际线、刮掉眉毛、粘络腮胡等等,赫斯提看到后痛心疾首,露出比被唐隐暴打还要痛苦的表情,后来赫斯提怕唐隐再折腾自己的脸,忍痛远离唐隐,然后在自己的古堡里养了一堆唐隐的替身。

什么眼睛相似、鼻子相似、身形相似这些都可以理解,他还专门养了一个骂人语气和唐隐相似的,天天讨骂。

唐隐已经很久没有联系赫斯提了,他想了想,打开光脑,准备联系一下赫斯提,在列表里找人的过程中,他发现很多人给他发过许多消息,最久的未读消息都有百年了,也不知道那位发消息的人是否健在。

唐隐平时不怎么用光脑这种年轻人爰用的东西,加上血族睡一觉时间长一点也能有个百年,消息不及时回再正常不过。

唐隐扫了一眼未读消息:

【精灵之森的月亮花开了,很美(图片.jpg)】

【我用我掉下的毛做了个虎毛毡戳戳乐,像不像你从前刚救我的样子?(图片.jpg)】

【我今天新作了一首曲子,我能唱给你听吗?】

这条是尤安发的。

唐隐忙着搞血契,他扒拉出赫斯提的号,好家伙,一点开就被上千条未读消息淹没了,大概就是离开亲王大人的第一天,想他,离开亲王大人的第二天,想他想他……离开亲王大人的第N天,想他*N。

唐隐嘴角有些抽搐,他试探性地发了一条消息:【有空吗?】

赫斯提:【!!!!!!?!!!!】

赫斯提:【我是不是眼花了!!!亲王大人!!!(呜哇哇哇哇它吗个b的.jpg)有空!当然有空!我随时都有空给您玩!!!!!!!】

唐隐:“……”

赫斯提:【对方撤回一条消息】

赫斯提:【不好意思,刚刚是我家的猫在发消息,请问亲王大人您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唐隐开门见山道:【我想和你聊一聊关于血契的事。】

赫斯提:【好,我必扫榻相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和赫斯提定好行程,唐隐没打算一个人出发,因为陆爵是绝对不能单独留在古堡里的,万一陆爵跑了,唐隐上哪儿再去找一个陆爵。

如果要带陆爵一起走,最好不要使用飞船悬浮车之类的交通工具,否则唐隐担心陆爵能当场拆飞船跑路。

思来想去,唐隐走到角落里看书的陆爵身旁,“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不如我们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吧。”

陆爵:“?”

唐隐抽出陆爵手中的书,接着牵起陆爵的手,陆爵前世有了雷系异能后,似乎是觉醒过程中出了问题,手在不经意间会泄露雷电,因此陆爵总是戴着手套。

现在陆爵还没觉醒雷系异能,唐隐能在没有任何遮掩的情况下牵手,唐隐握住陆爵的手,感觉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前世怎么都握不到,总是抓心挠肝地想,现在终于抓到了有种得到莫名其妙成就的快乐。

特别是看到陆爵有些不自在的神情,唐隐就更快乐了。

“走吧,我带你飞。”

一双巨大的漆黑翅膀从唐隐身后舒展开来,带着磅礴的气势,翅膀边缘散发出若隐若现的黑色光芒,他身为第三代血族亲王,翅膀的大小和华美程度都是顶配,暗影笼罩住陆爵,翅膀扇动之间,唐隐轻而易举带着陆爵飞出古堡。

人类虽然能驾驶机甲短途飞行,但这种感觉和血族相比还是不同的。

夜风吹动起唐隐黑色的发丝,巨大的翅膀扇动时会溢出星星点点的黑色光芒,像暗夜中的小精灵围绕着他舞蹈,唐隐侧过头看向身旁的陆爵,发现陆爵在看他的翅膀。

前世陆爵在后期给自己做了机械翅膀,银白色的,六翼,绝对械感让陆爵能完美驾驭那对机械翅膀,每每他展翅出现的那一刻,都像极了神话中的审判天使。

陆爵的机械翅膀很漂亮,虽然都是金属材质,但每片羽毛都雕刻得栩栩如生,相比之下唐隐的大翅膀就光秃秃的没什么看点,导致唐隐后来都不乐意在陆爵面前露翅膀了。

现在趁陆爵还没搞出他的机械翅膀,唐隐决定先在陆爵面前得瑟一下,“好看吗?”

陆爵的视线从翅膀落在近在迟尺的脸上,他沉默了片刻,微微点头,而后紧紧握住唐隐的手,这个高度如果唐隐选择放手,他摔下去除了粉身碎骨外想不到还有什么死法,虽然唐隐带他飞行是用暗影的力量包裹住他,但如果唐隐真的去掉这股力量,牵手勉强算是最后一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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