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市和贩卖毒品是怎么回事?”莱恩斯容忍了安德烈的“脾气”,试图将话题拉回正事。
安德烈所言并非气话。
他亲眼见过人类善良的一面,也见过他们恶毒的一面。可惜的是,后者要比前者多得多。
莱恩斯显然想跳过这个话题,安德烈也接受懦弱的人类选择逃避。
“之前死在家里的探员拿着神血来找我,说血猎内部和黑市有勾结。他手里的神血是血液稀释后加了毒药制成的。不致死但是会上瘾。根据他的话,猜测所有使用这种药剂的人都会被控制,定期服用。血猎作为掩护,一直没被发现。”
莱恩斯陷入沉默,他在消化安德烈给出的信息。
“我会去查查黑市。至于血猎内部,我目前chu于离职状态,不好下手。”莱恩斯看向安德烈。
安德烈歪着脖子,手掌盖在脖颈的抓伤上,看起来像只正在舔毛疗伤的猫。
受伤的猫及其敏感,红色瞳仁好像炸毛的猫竖起瞳孔一样一动不动地盯紧莱恩斯,“我没杀人,如果你们认为那只变成怪物的探员算人的话,就另当别论。”
“我得到的讯息是女干血鬼失控冲进住宅,导致探员和其妻子死亡。受害者死无对证。人证物证俱在。”莱恩斯看向他,用眼神表示了未尽的话。
——你逃不掉的。
促襟见肘的滋味不好受。尤其是被一群低等人类困住。
“留我在这里。”安德烈直起脑袋,伤口愈合完全,只在白皙皮肤上留下一片狰狞血迹。他像修养完整的恶魔,在黑暗里朝莱恩斯露出了不算友善的笑容,“我保证,血猎会死不少人。”
莱恩斯安静地看着他,大半脸隐藏在帽兜里。
他从口袋掏出一把细口宽肚的琉璃瓶,放在了墙角。
“有人来了,这些够你凑合几天。我会尽快想办法。”莱恩斯裹进斗篷,迅速锁好牢门,朝入口反方向躲去。
安德烈挥手,一只琉璃瓶落在他手心。
流转的暗红液体黏黏糊糊沾染在瓶子内胆上,安德烈不用拔开木塞,都能想象到那种难闻的气味。
人造血。
很好,莱恩斯是真的把他当兔子喂。
一把琉璃瓶乖巧地蹲在墙角,脚步声响起时,一堆稻草遮盖了他们的身形。
安德烈拧开盖子,忍着恶心咽下了那瓶小剂量人造血,压着舌尖的苦涩和肠胃的抽动,迎上了来者不善的诺德。
诺德不是一个人来得。他身后跟着一排穿戴整齐,手持利器的猎人。
猎人们鱼贯而入,把本就窄小的牢房挤了个满满当当。
“回心转意了?会长大人?”
“想多了。我不会相信女干血鬼说的任何话。”诺德冷冷道,吩咐猎人拿出银钉和锤子,“圣器伤不了你,我们就来试试最传统的方式。”
“好让你见识一下,不属于这个时代的,落伍的东西。”
安德烈看着尖锐的银钉发出几点晶亮的光泽,笑着说:“请便。”
作者有话说:
安德烈:猎人都是大猪蹄子!
第四十六章
安德烈在还是人的时候,就讨厌两种事情。
一种是饥饿,一种是疼痛。
在成为亲王,脱离血族之后,这两种感觉离他已经很遥远了。却没想到活了这么大岁数,还要一一品尝一遍。
银钉这种法子古老,但的确有用,尤其对于虚弱时期的他来说。
诺德在上面做了老掉牙的咒法。如果不是能力受限,安德烈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钉子起下来。
拔掉钉子的过程血腥且难熬。从手掌中间穿过的银钉牢牢钉如墙壁。手骨今夜经过两番折腾,造成的疼痛消磨了安德烈所有的耐心。
因此他收紧手掌,手骨和血肉擦着钉身,直直把钉尖从墙壁里拽了出来。
激烈运动撕扯伤口,安德烈舔舐温热血液,喉口发干。
血猎的监牢年代久远。女干血鬼退出历史舞台已久,银质栏杆沦落为关押乞丐流氓,刻着的阵法早就被粗粝带着油星的指头磨得所剩无几。
安德烈掰断锁链,大摇大摆走出血猎大门。
灌木丛生的街道在寂静的夜里时不时传出草叶摩挲的声音。安德烈的耳朵本能追寻活物,闪身捉住了鬼鬼祟祟的“偷袭者”。
柔软的皮毛捉在手中触感极佳,偷袭者受了惊吓,一双红眼睛惊恐地看向安德烈,两只有力的后腿凌空哆嗦着。
这是只足月的母兔。在无人看管的灌木吃的圆滚滚的,模样可怜又招人疼爰。
然而在安德烈眼中,兔子的样貌已经模糊,只剩皮毛下流动的血液叨扰他的耳朵。
那点人造血一点也不管用。
世上没有食素的女干血鬼。安德烈听见自己的心脏砰砰跳着,那是为血液而沸腾的快乐。
安德烈掐住兔子的脖颈,透过薄薄的皮肉,他能听到新鲜的血液流淌的声音。
“血族本就该如此。生存伴着杀戮,抑制本性只会让欲望以更粗暴的方式出现。”
“咬下去,安德烈。”
“为了生存,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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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来得快,走得也快。
晨曦在天边透出的一点红光止步冰冷的石英雕像。
莱恩斯在点着油灯的昏暗走廊里穿行,看到远chu一扇半开不开,在寂静空间嘎吱作响的牢门时,心如石头坠向深海。
除了失踪的“犯人”。牢房几乎和他离去时毫无变化。
墙边的稻草堆里还一个码一个的放着满满当当的琉璃瓶子。另一边一只空瓶子被嫌弃地扔在地上。
墙壁多了几道血痕,外加两个钉孔。
他的顾问不仅没有靠着人造血补充体力,好像还被迫往外流了不少血。
银质锁链被齐根掰断,莱恩斯把一地的琉璃瓶子收起,去掉断裂的银环,把后面完好无损的部分接上,重新锁上牢门,匆匆离去。
太阳未升起,早市要开也还早。
血猎门外一片安静,风吹着灌木,稀稀拉拉的草叶摩擦声响在耳侧。
莱恩斯停下脚步,他捕捉到一丝虚弱又凄厉的叫声。
路边一chu灌木藏匿着什么东西,草叶歪倒的方向显得格格不入。莱恩斯拔出枪,屏息凝神,在空气中捕捉到了属于血液的味道。
新鲜,滚烫。
莱恩斯拨开灌木,银枪上膛。
灌木后的确藏着一只茹毛饮血的怪物。
柔顺的金发铺在地上,垂在苍白的手上,也落在被血液染红的母兔皮毛上。兔血在寒风里顺着青筋暴露的手流下,滴落在地面,带来了滚烫的温度。
莱恩斯听到獠牙在血管里翻动的声音,也隐约看到丝丝金发后上下滚动的喉结。
安德烈咽下喉中带着甘甜的血液,盯向胆敢打扰他进食的人类。
鲜血入腹,没能让他的面色看起来红润,反倒是将金发和红瞳衬得更有光泽。
手指间母兔脖颈的血洞汩汩留着血液,有力的后腿扒在他手腕。
安德烈从莱恩斯举起的银枪挪开眼神,埋下头舔舐他制造出的伤口。
血族的唾液是毒药,也是良药。除了空缺的白色绒毛无法迅速弥补,血洞在唾液的促进下很快愈合。
兔子团在安德烈手心,微弱的胸腔起伏显示它还有一口气。
属于活物的温暖和柔软磨蹭皮肤,搓疼了钉在掌心的银钉。安德烈看了兔子一会,把它藏在了可以保暖的树叶堆里,起身迎向猎人举起的银枪。
“要抓我回去?”
莱恩斯沉着脸,收起上膛的枪。轻而易举擒住安德烈的手腕,把这只作案的女干血鬼往血猎反方向拉。
安德烈勉强填饱了肚子,此时不仅心情好,也有把莱恩斯揍一顿回密林的力气,所以只是饶有兴趣地等着猎人的动作。
然后……他就莫名其妙的被心情不好的莱恩斯一路拽回了家。
路上还顺便买了个夹着黄芥末酱和腌黄瓜的牛排面包给他。
安德烈抓着热腾腾往外流黄油的面包,嘴角挂着干涸的兔血,问:“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