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要路迎酒喜欢的,不是“冥婚对象”,而是“敬闲”。
到底该不该花这种心思、该不该有这种顾虑,其实敬闲也不知道。平日他不会想这些,要啥细腻的心思,要啥谨慎的揣测,根本没必要,从来都只有别人来揣摩他的份。
但是现在不一样。
他面对过万鬼,面对过深渊,但是没面对过喜欢的人。鬼怪的凶残暴虐,深渊的反复无常,都臣服于他的脚下,然而都比不过路迎酒的一个眼神。他至今还记得初见那天,他抱着对方的手是怎么微微发颤,带着紧张、喜悦与激动。
总之,鬼王第一次怂了。
敬闲就这样带着矫情和别,或许还有些许对自己雄性魅力的自信,捂着自己的身份,死活不说。
可是眼下,事情好像快行不通了。
敬闲有些头疼,但是一侧头又看见靠在肩上的路迎酒——他睡觉时神情总是极为放松的,好看的眉眼舒展开来,安静得像是一幅画。
敬闲的心情顿时又好了起来。
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总会有办法的。
下了高速后,他们顺着一条无人小路慢慢走,七拐八拐到了屠宰场门口,车子被停车场锈迹斑斑的横杆拦住了,周围一圈都是高大的墙壁。
小李嘟囔:“这要怎么办?要不我们就把车停在这里,然后走进去?”
敬闲说:“直接撞开栏杆进去吧。”
小李干巴巴笑了几声,心说这笑话不好玩,结果从后视镜里看到了敬闲认真的表情。他愣了几秒钟,然后心中我了个大草:原来这家伙是认真的么?!
敬闲又催促了一句:“怎么还不撞?”
他自带十足的压迫感,简单的一句话柔是被小李凭空听出“再不动手我就要做掉你”的味道。
小李看了看车内全新的仪表盘,咽了咽口水,最后挣扎一下:“你、你这车好几百万呢……”
“不用你赔。”敬闲说,突然肩上一轻——路迎酒醒了,坐直身子,迷迷糊糊地看了他们俩一眼,随手甩出去一张符纸。
那符纸跟有灵魂一样,乘着风,轻轻在横杆的末端缠了半圈,猛地绞紧!
生锈栏杆发出了刺耳的声音,脆弱的末端逐渐变形,然后伴随清脆的一声,横杆应声断开。
路迎酒扬了扬手中的符纸,看了眼他们两人,声音还带着点困意:“最简单的符咒之一。”
学艺不精的小李:“……”
根本没有学艺的敬闲:“……”
车子开进去,拐了个弯,看见一栋巨大的灰色建筑。
那建筑并不高,可能就有一两层,但是非常宽。外墙是死灰色的,或许是知道这里曾有厉鬼,总觉得看起来寒气森森。角落长满了杂草和藤蔓,窗子要不就是破的,要不就是脏到根本看不到室内。更远chu则是低矮的、蓝白色的员工宿舍,已经很多年没有人来过了。
再回到这个地方,陈言言明显非常紧张,绞紧了双手看向窗外。
小李随便在无人的停车场,把车子停下来,四人下了车。陈言言用葱白的手指向那灰色建筑,说:“我就是在那里玩的游戏。我们、我们真的要进去吗?”
“嗯。”路迎酒点头,“你身上的鬼很特殊,要认真对待,才能保证它被彻底清除掉。如果有必要,我们甚至要重演一次把它招来的仪式,也就是说,重演你们的游戏现场。”
陈言言的脸色又白了几分,但还是说:“只要能解决它,我什么都愿意做。”
几人到了大楼前,铁门紧闭,上头还有红漆写的字,已经看不清写的是什么了,现在乍一眼看上去,有点像是干涸的血。小李用力推了几下门,铁门纹丝不动,锁住了。
旁边就是一扇窗子,玻璃内侧应该是贴了纸,什么也看不清。路迎酒试着拉了一下,窗子发出了叫人头皮发麻的“吱呀——”一声,生锈的零件每一寸都在抱怨,才打开了。
他看了眼陈言言,说:“等我过去给你们开门。”然后他单手撑着窗台,轻巧地翻了过去。
屋内很黑,只有一束光从他背后的窗子照过来,能清晰看见灰尘在空气中乱舞。他迅速打量周围:十几个立式铁柜子放着,中间则是一条木质长椅,墙上挂着几件蓝色的工作服,地上有鞋套,全都落满了几厘米厚的灰尘。
这是个更衣室,难怪要用纸遮住玻璃。
路迎酒正想拉开门去走廊,突然光线一暗。
在他身后,敬闲也翻窗进来了。
他说:“你怎么也来了?”
“外面待着多无聊。”敬闲一笑,“走走走。”他拉开更衣室的门,那外边更是半点光都没有,他回过头向路迎酒伸出手。
路迎酒:“?”
敬闲说:“我从夜视能力好,在黑暗里也看得清,牵着我你就不怕撞到什么了。”
路迎酒:“……”
他拿出手机,点开手电筒,那明亮的光辉瞬间照亮了黑漆漆的走廊,然后他以微妙的眼神看了眼敬闲:“谢谢不用了,我有手机。”他还把手电筒的符号给敬闲看,教他,“你点这个,就能用了。”
敬闲:“……”
他是完全忘了这码事,咳嗽一声,也拿出手机点开手电筒。
去到走廊,路迎酒在前头走,敬闲在后头跟着。
这走廊比他们想象得要绕,也不知道怎么设计的,要绕一大圈才能回到正门口。路迎酒左右打量,用光照着沿路的标牌,他们依次路过了消毒池、厕所、检疫室和屠宰车间。所有门都紧锁着,透露出冰冷的拒绝。
敬闲边走边说:“你之前说的陈家的‘织云术’,是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有什么寓意吗?”
“哦。”路迎酒说,“传闻说,陈家有位名叫‘陈织云’的先祖。她善于纺织与刺绣,但是家境清贫,住在乱葬岗旁边的一个小草屋。乱葬岗时常有暴露在外的尸体,无人掩埋,有一天陈织云路过,看到一位面容姣好的女子被抛尸于野。她见女子生得漂亮,突发奇想:‘要是我也有这般容貌,那该有多好?’”
他继续说:“于是,陈织云把尸体搬回家,拿小刀割下她的脸。她有一双巧手,缝缝补补了一圈,就把那张人皮盖在了自己脸上,对着镜子一照,竟然光彩照人。”
“之后陈织云受到了欢迎,所有人都以为她是新来的,对她是前所未有的好态度。但是,人皮的保存时间很短,很快她的这幅面孔就腐烂了,陈织云又变成了普普通通的陈织云,走过街上谁都不会多看一眼。”
他们拐过一个转角,迎面而来的是刀具消毒间。
敬闲问:“所以,陈织云就想再弄一副好皮囊回来?”
“对。”路迎酒点头道,“她之后天天去乱葬岗,不但捡外头的尸体,还去刨别人刚埋下的。她几乎把能找到的女尸,脸全部割下来了,拿回家细细描画。死者大多脸色青白,她就用自己的血当颜料,为她们上胭脂、点绛唇。”
说完这句话,他回头看了眼,身后还是空荡荡的走廊。
“怎么了?”敬闲问。
“有东西跟着我们,不是人。”路迎酒说。他讲出这句话时语气是十分放松的,好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他看了眼敬闲,揶揄道,“别告诉我你没发现。”
敬闲理直气壮:“没有,我没发现。”
路迎酒笑了声,也不知道是信还是没信。
手机的光打过走廊,他们走过刀具消毒间了。
路迎酒继续讲故事:“最困扰陈织云的一点是,她没办法让一副面容,保持较长的时间。她永远都是在换面具、换身份的,但是她渴望的是稳定而富贵的生活。于是,她试着割下尸体其他部位的皮肤,自己在上头描画——就像是《聊斋志异》里的‘画皮’一样,慢慢勾出精致的眉眼。”
“她最后成功了,靠着一张好脸嫁了当朝的大官,从此顺风顺水。和传统的灵异故事不同,没有哪里冒出来的道士揭穿她的谎言,她做人皮面具的手艺流传下去,也被称为‘织云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