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黑明堑和暗巫有一个共同之chu,就是对弱者毫无怜悯。
说着,黑明堑随手拎起地上一条狗的无头尸体,咔擦把暗巫的头安在狗的身体上。
暗巫懵逼了:“……”
“我说了让你当狗,你做不了人。”黑明堑眼睛眯起,露出漂亮的笑容。
作者有话说:
第5章白明堑
【现在时间线】
和毫无道德的黑明堑不一样,明堑显然是深受社会规范约束的大猫。言行举止都做到得体,尽管有时候不如人意,偶尔冒犯他人,却也都是无心之失。
也就是因为他是这样非常“文明的猫”,所以才会说出“婚前不做”的话吧。
池杏笑了笑,决计从善如流,短期内不再想那些“禽兽之事”。
明堑在那儿加班,池杏便陪着他加班。
他们两个养成了极好的默契,便是互不打扰也并不感到寂寞以及尴尬。
明堑用眼角望向池杏的时候,不时会有一阵恍惚:明明是刚认识的,却有一种难言的熟悉感。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契合”吗?
人类所言“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或许说的就是这样的感觉吧。
到了傍晚大概六点半的时候,秘书阿铁敲了门,低声提醒说:“该去宴会了。”
“走吧。”明堑对池杏说。
“宴会?”池杏一脸不解。
明堑说:“你不是说晚上有空吗?”
池杏愣了愣,说:“我以为……晚上就是一起吃个饭,怎么是去宴会?”
“去宴会不就是吃饭吗?”明堑问。
“……”池杏竟无言以对。
明堑去宴会,真的就是去吃饭。
大家都知道,猛兽进食的时候是最危险的,轻易是接近不得的。因此,当明堑坐下开吃的时候,旁人不敢轻易靠近他、与他攀谈。
大家去宴会都是饿着肚子笑着社交,而明堑总是安安静静地吃个饱饱的。
不过,老虎的性情孤僻,也是默认的事情,无论是人族还是妖族,都对此给予充分尊重。
但其实说到底,大家尊重的不是老虎的孤僻,而是老虎的凶悍。
虽然大家害怕老虎,但这份害怕又会衍生出最大的尊重,故而但凡有什么重大宴会,大家都得邀请老虎。
一般老虎性格孤僻,喜欢独来独往,不太会赴宴。但明堑偏偏不一样,明堑很喜欢来参加宴会,只是他来了又不搭理人,坐下来就吃掉二十斤烤肉,以至于大家都怀疑他是为了蹭饭来的。
但想想又觉得不至于,明堑可是亿万富翁,还差这一口吃的吗?
这回,明堑身边带着一只疑似狐狸精的美人出现了。美人并不着正装,只穿套帽衫和牛仔裤——这也不怪,一般妖族不穿正装是不会被诟病的。
只是这个小妖长得太好看,就是不打扮也特别勾人。
大家都暗暗吃惊:谁都知道明堑是典型的虎族,独来独往,从来不带伴儿的。今天竟然带了个男伴来,这是……什么意思呢?
明堑把美人带来之后,便安然落座。
大家正想看看美人会怎么和明堑互动,没想到美人和明堑一起坐下来就开始吭哧吭哧的吃起肉来。
“美人的食量好恐怖!”
“那个美人是吃了十斤肉嘛?”
“啊,已经吃第十一斤了……”
“到目前为止,美人都没有和明堑做任何互动……”
“对啊,这真的是明堑的伴儿吗?”
“我看这不是他男朋友吧,应该是饭搭子……”
“哦,是饭搭子啊……”
在这个社会,人族和妖族数量多,占地也多,野外林地很多都成为妖怪的保护区。因此,食品变成了奢侈品。新鲜的肉类更是昂贵至极。多数居民都只能买得起营养剂或者罐头食物。比如池杏。
贫穷的池杏每每靠营养剂度日,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么鲜美的肉类了。
他听说大猫总裁要约他晚饭,他特地饿了三天来的。
啊~新鲜的肉类真的太好吃了~只是普通的炭烧不用加任何调味料就能满足他的味蕾!
嗷呜~!
池杏吃得恨不得把盘子都舔了。
这一盘烤肉就要他一个月工资啊!
他要是舔一口,就等于舔了一把五险一金!
池杏和明堑都是食肉兽,吭哧吭哧的就干掉了几十斤烤肉。
待吃足了之后,满足感也是满满的。要是兽态原形的话,池杏可能还会舔舔爪子,但现在只能拿纸巾擦擦嘴。
“吃完了吗?”明堑问。
“吃饱了。”池杏满足地眯眼。
“那就走吧。”明堑说。
池杏一怔:“吃完就走吗?”
“不然要干什么?”明堑问。
“……”
明堑带着池杏站起来,准备离开。
虽然不通人情,但明堑还是知道要跟宴会主人告辞的。因此,明堑带着池杏走到宴会主人面前,说:“谢谢款待。”
“能请到您来是我的荣幸。”宴会主人笑了笑,又看了一眼池杏,“哦对了,这位是……?”
宴会主人也只是试探性地问一下而已,如果明堑感到不快的话,他会立即住嘴。没想到,明堑很大方地介绍:“这位是我正在交往中的对象。”
宴会主人惊讶得很,再次看向池杏的眼光都不一样了:原来闷骚的老虎喜欢狐狸精?
池杏端起客气的笑容:“我叫池杏,是犬科的妖类。”
宴会主人见池杏好像挺好相chu的,便试探性地问:“冒昧地问一下,您是狐狸么?”
唯恐冒犯似的,宴会主人又笑着补充说:“我一直都很喜欢狐狸,很想交狐狸朋友呢。”
池杏摇头:“我不是狐狸啊。”为了自证清白一般的,池杏还嚎了一句:“嗷呜!”
宴会主人呵呵地笑:这狐媚子还装狗呢,一点都不像。
众所周知,在兽类之中,越是食物链顶端的野兽数量就越少,这一点在妖族里也是一样的。一百只妖族里头恐怕也没一只虎妖。
不过,像是老虎狮子光靠这些气味能让其他妖族闻风丧胆的动物,多了是会影响社会稳定的,还是少一些好。
这座城市里,虎妖也就这么几只,基本上都是沾亲带故的。
城中最出名的贵妇就是明堑的养母——花斑夫人。花斑夫人不但是明堑的养母,也是明堑的姨母。明堑母亲早死,父亲不详,因此他是由花斑夫人带大的。
花斑夫人在全城贵妇里应该算是“女王”的存在,消息相当灵通。
头天晚上,明堑带了池杏去宴会,第二天早上,花斑夫人就拿到了池杏的个人资料了。
“小狼狗?”花斑夫人对着池杏的资料挑眉,“那孩子还真不挑,居然选一只狗做配偶?”
管家一边替花斑夫人满上一杯红茶,一边说:“二少爷从小就与旁人不同。”
“也是,像他那样的‘异类’,少不得要我这个当养母的多操心一些。”花斑夫人抖了抖手里的资料,像是看尘埃一样看了一眼池杏的照片。
池杏经常在社交媒体上看到花斑夫人的视频和照片,但见真人吧,还是头一回。
他这天刚出门就遇到了花斑夫人的手下,请他到某餐厅坐一坐。
池杏一听,眼前一亮:餐厅?那是可以吃肉了?
池杏喜气洋洋地在餐厅坐下,直接点了“狗狗可吃版低盐烤全羊”。
等他吃了两条腿,花斑夫人才姗姗来迟。
花斑夫人原本想着,把人叫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再晾着他一会儿,会让对方不自在。没想到,这只狗倒是自在得很,还快乐地开吃了?
只能说,不愧是狗?
花斑夫人笑着说:“你就是池杏吧?”
池杏抬起头,看到一张保养良好的贵妇脸,不觉愣了愣:“您、您是花斑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