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消愁(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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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木堂。

与其他人家一样,木林森的牌匾铺挂上了大红灯笼,也贴了新对联,看红字上那独特的字体,应是其亲自泼的墨。

字写的虽然不咋地,但是对联写倒挺有趣。

上联:见见见,非见非见非见,见非见

下联:闻闻闻,不闻不闻不闻,闻不闻

若是单看这两句,十之八九都会说写联之人必定颇有思想境界,这点,就是李小天这个曾经满腹经纶的书生都不得不承认,木林森这对子写得颇有深度。

可是一看横联,写着财源广进四个大字,简直就是狗尾续貂。

李小天进了铺子,木林森一如既往安逸地躺在摇椅上,闭着眼,嘴里哼着小曲,手指敲着椅子扶手,打着节奏,旁边的炉子依然温着酒。

李小天嗅了嗅,有些失望,这酒香味比起洗髓酒差远了,显然不是洗髓酒,不然的话,那等好东西,费劲心思定要再尝上一尝,虽然洗髓过程痛苦,但是效果却是出奇。

“你这是什么表情,这个酒即便比不上洗髓酒,可也比你手上提的那坛好太多,亦是老夫独家秘制,滋阴补阳,口感尚佳。”木林森道,虽然全程闭着眼,但自是李小天到店门口,一举一动都在其神识监督之下。

“上次一进门就知道自己身上有百制金币,这次闭着眼也看到了自己表情,由此可见,这个木老前辈绝对是三神境的高手。”李小天心里分析,这种你知我知的东西,木林森没主动告诉他,李小天自也不会提及。

“木前辈说得是,是晚辈心太大了。”李小天经过洗髓酒获得到了大益处,确实让他有些好酒鹭远了,顿了下,连道:“为了感谢前辈慷慨卖酒之恩情,趁着今天还是除夕夜,这不,我买了些下酒菜,还特地叫大厨认真仔细地炸了盘花生米,准备和前辈喝个痛快。”

木林森听到下酒菜,尤其还有炸花生米,急喝道:“那你还杵着干嘛,还不赶紧拿出来摆上,难道要我亲自动手?”

“得令。”

李小天听得,屁颠颠去摆放手提木箱里头的菜品,菜箱的保温效果不错,拿出来的菜还热气腾腾。

没一会儿,菜品摆放完毕,木林森从摇椅上一把起来,落坐桌旁,夹起一粒花生米,边嚼边道:“这花生米炸得不赖。”

李小天附和道:“这个自然,就知道前辈好这口,我特地塞了红包叮嘱大厨拿出看家本领炸得。”

“你小子有心了。”木林森说完,想起了什么,问道:“对了,认识这么久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李小天回道:“晚辈叫陆十八,十七十八的十八。”

“陆十八,名字挺特别的嘛,既然你的名字这么特别的话,那么我叫你小陆或者十八是不是就太稀疏平常了,和你的名字不搭调,不如就叫你小八吧,这样听起来就和你的名字一样独特了。”木林森一本正经地强行联系道。

反正是个备用名,李小天并不在乎被叫什么,道:“前辈想叫什么都没问题。”

说着,李小天瞧着木林森吃了好些粒花生米,便提起温酒壶给他倒了杯酒。

“你小子马屁功夫见涨啊。”木林森用狡黠的目光看着李小天,随后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趁我心情还可以,说吧,有什么事?”

既已被看穿,李小天难为情的笑道:“木前辈真是明察秋毫,洞察入微,神机妙算,晚辈的确有事想问。”

“等下,让我猜猜。”木林森喝了口酒,继续道:“是不是想知道这洗髓酒的秘方?”

李小天连忙竖起大拇指,赞道:“火眼金睛,英明神武,料事如神!”

“满嘴骚成语,咋地,你是准备参加国考吗?”木林森怼道,他最是烦吊书袋的,况且还是拍着马屁吊书袋。

李小天挠了挠头傻笑。

木林森道:“严格来说,你喝的那不叫洗髓酒,而是叫洗髓露,不过就是喝起来像酒的一种药物,这洗髓露可是特别之物,炼制难度上可在整个丹药界排名靠前,但是功效上不过尔尔,跟个人的体质和毅力有关,一般来说,体质越好,修行天赋越高,洗髓露的作用越小,但有趣的是,无论体质好坏,修行天赋高低,只有喝了这洗髓露,所承受的痛苦都是一样的,其中滋味,想必你也体会到了,以至于,体质好的,觉得鸡肋,所受痛苦和收获不成正比,体质差的,又怕坚持不了多久,白挨烤骨之疼,所以,这洗髓露,即便摆在别人面前,少有人敢喝,以为个个像你一样马大哈,一口闷一壶。”

木林森解释得口干舌燥,喝了口热酒。

趁着空隙,李小天道:“前辈不是说两万一口别人抢着喝吗?”

木林森咳了咳,反问道:“你看看你现在,和之前相比,简直就是脱胎换骨,我就问你,假如你有钱,两万一口喝不喝?”

李小天不假思索道:“喝。”

木林森道:“这不就是得了吗,修士世界中,终究是资质一般占得多,先不说淬炼骨髓,单是把它当作突破通脉瓶颈的药物就足通脉修士为之疯狂了。”

“不过因为这洗髓露炼制难度与其本身价值成反正,所以,有价无市,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样无聊且热爱挑战的,花费大心思炼制它,当然,也不是每个都像你一样敢一口饮尽,尤其还能坚持到药力发挥完全,不得不说,你的体质是真的差,整个房间都是浊汽。”

木林森知道自己说漏嘴,瞧着李小天满脸疑惑地看着他,道:“作为一个有良心的卖主,关心一下买主体验也说得过去吧。”

话完,又信誓旦旦道:“还有最后一点,保证你听完之后,绝对不会再打这洗髓露的主意了。”

李小天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洗髓露对于每个修士只有一次作用,喝了一次之后,即使把它天天当水喝都没有用。”

李小天彻底无语,直接言简意赅地用这最后一句总结,自己也不至于满怀期待这么久,颇有吊人玩的嫌疑。

“虽说如此,还是得敬木老前辈一杯,无论是最初的指点也好,还是洗髓露,对我的帮助很大,晚辈铭记于心。”李小天极为诚恳道,说着,连饮三杯。

这些话,完全出自李小天的肺腑,并不是酒桌客气话。

木林森见李小天对他衷心感谢的模样,道:“小八,爽快人!”

话完,木林森也豪饮了三杯。

“木老前辈,好酒,够烈。”李小天笑赞道,才三杯下肚,仿佛喝了三壶。

木林森朗笑道:“此酒亦是我随手所制,可加了不少补血培元的草药,劲头自然十足。”

李小天道:“如此美酒,可有名字?”

木林森道:“给你个吊书袋的机会,取个名。”

“做出如此烈酒,想必心中有大愁,只想借其一醉,不如就叫它消愁吧,如何?”李小天道。

“小八啊小八,没想到你还真有书袋,消愁,此名甚妙,来,走一个。”木林森对这个酒名很是认同,直接和李小天碰杯。

就这样一老一少,你来我往,左一句右一句,喝了十多个回合,均有些醺醺然了。

这等刚烈药酒,李小天喝得飘飘然倒情有可原,修为不够高,尚不能以元气解此酒,但是木林森作为至少三神境的强者,即使消愁再烈,决计是醉不倒他的,他之所以也喝得面红耳赤的,全然是因为难得遇到一个好酒友,懒得解酒,随它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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