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
夜深人静的街道上,马维不敢置信的看着面前几名警察:“怎么死的?”
“不知道。”
“什么时候死的?”
“不知道。”
“你们知道什么?”
“我们知道你是嫌疑人之一。”
为首的警官亮出腰间的左轮手枪,这玩意儿可比燧发手枪先进多了,属于新时代产物,旋转弹仓足能填充五发子弹,构造简单,根本不怕哑弹。
“走还是不走?”他问道。
“走。”
马维不假思索的回答道。
闻言,警官露出了笑容,放下撩起的衣服,让手下把马车唤过来。
这种招数简直屡试不爽,每每碰上案件,只要他亮出左轮手枪,犯罪嫌疑人要么乖乖配合要么扭头就跑。
对于扭头就跑的犯罪嫌疑人,他会毫不犹豫的拔出枪,一枪把对方撂倒,然后
就可以宣布结案了。
干脆利落,下班还能去酒馆美美的喝上一杯。
可惜
今天似乎不能如愿了。
乘坐摇摇晃晃的四轮马车,马维和尤妮亚在对面两名警察严格的注视下,朝着南街155号驶去。
两侧的屋脊上,无数道娇小的身影紧紧追随,灵活越过房屋之间的空隙,一只又一只,悄无声息,连绵不绝。
“大哥喵,主人被警察抓走了,咱们要不要动手?”
一边注视下方的马车,小黑一边询问胖橘的意见:“区区四名警察,只要咱们一拥而上,肯定能瞬间结束战斗的!”
“动手?你想把下面的警察全杀光?”
“就算不杀光也不能看着主人被他们抓走啊主人是无辜的喵!”
“既然他是无辜的,为何还要动手抢人?”
“万一那些警察污蔑主人怎么办我看他们脑袋都不太聪明的样子!”
“你在案件出结果之前抢人,固然可以救下他,但同时也会让他背上杀人的罪名。”胖橘沉声说道:“人类社会有他们自己的规则,咱们不能轻举妄动,如果这些警察敢污蔑他,把莫须有的罪名安在他的身上,那才是咱们应该动手的理由,明白吗?”
“喵知道了大哥。”
晚上8点,对猫猫谈话毫不知情的马维再次来到了南街,155号房屋的门口站满了人,都穿着清一水的青色燕尾服,两侧虚掩的门窗中,偶能看到吃瓜群众好奇的目光。
“麦克米伦警督。”
负责羁押马维的警官来到一位面色发黄,头戴翻檐圆帽的瘦高中年男子面前,抬手敬礼:“我把嫌疑人马维·恩德斯带过来了。”
“嗯。”
麦克米伦警督看向马维,一只手揣在灰毛呢外套中,例行询问道:“你是马维·恩德斯,真理教会的神父?”
“没错。”
“今天下午2点,你来到玛姬夫人家中做什么?”
面对这种正常的随和审讯,马维原本悬着心稍定,刚才那位警官一问三不知的模样给他心灵造成了极大冲击,虽然他知道这个时代的警方系统就是如此操蛋,可当麻烦降临到自己头上,还是希望能见到正常人。
很明显,面前的麦克米伦警督,就是一个正常人。
“我受信徒雅各布·瓦伦丁之托,来此解决他和玛姬夫人的矛盾。”
“什么矛盾?”
“关于宠物的归属问题。”
“嗯,跟雅各布·瓦伦丁说的一样。”
微微点头,麦克米伦警督扭头看向身边的警官:“私家侦探狄洛克·福尔摩斯怎么还没来?他昨天就到新罗斯城了!”
“应该就快到了吧”警官挠挠头:“咱们一个小时前就派人去找他了。”
哒哒哒
手杖敲打石砖的声音从远处传来,有节奏的旋律每一下都仿佛乐章中跳跃的音符,一听就知道,主人的心情一定不错。
包括马维在内的众人回头望去,只见石砖人行道的尽头,红色的光芒一明一灭,越来越近,很快,阴影中就走出了一个握着手杖,嘴里叼着石楠根烟斗,头戴黑色高筒毡帽的高个男人。
“我嗅到了案件的气息。”他说:“麦克米伦,这里发生什么事了?”
“福尔摩斯”
麦克米伦警督按住额头,有些头疼道:“我就不该派人去找你,因为你自己就会循着案件味道跑过来的你没见到我那些手下吗?”
“没有,我在街上散步,不知怎么的就来到这里了。”狄洛克·福尔摩斯耸耸肩:“你的脸色看上去就像腌渍秋刀鱼一样谁死了?”
“住在这里的玛姬·克丽丝,她是一名家庭裁缝,丈夫去年因病去世,膝下有一个女儿”
没有过多寒暄,麦克米伦警督显然了解福尔摩斯的脾气,直接开始介绍死者的身份背景。
听完之后
狄洛克·福尔摩斯连现场都没看,直接竖起三根手指:“我要见雅各布·瓦伦丁、吉尔伯特·威尔金以及药剂师朱塞佩·迪亚斯。”
“他们都已经来了,就在屋里。”
麦克米伦警督安排好了一切,刚要往屋里走,忽然想起一件事,顿住脚步,看向一旁的马维:“福尔摩斯,还有一个嫌疑人,马维·恩德斯,真理教会的神父,你不想见他吗?”
“他又不是犯人,我为什么要见他?”
“他今天下午也来过死者家中,肯定有嫌疑啊!”
“麦克米伦,你看看他穿的鞋子和指甲,干净整洁,一点泥污都没有,穿着也很讲究,这种人通常有很严重的洁癖,而我在散步的时候,发现南街这里到处都是湿泥,走几步鞋子就脏了,晚上又看不清,不小心就会沾到衣服上。”
“那他就不能在作案之后清理痕迹吗?”
“死者尸体被发现是因为狗叫,也就是在傍晚6点左右死亡的,这里距离真理教会即便乘坐马车也要30分钟路程,一来一回,他根本来不及清理痕迹,再者”
狄洛克·福尔摩斯转过身,灰色的眼睛上下打量着马维,最终停在了他身边的尤妮亚身上:“他还带着一个小女孩,衣服鞋子同样干净,可嘴角残留着一些奶油,这说明她前不久才吃了点心,能加奶油的点心可不便宜,而且据我所知,新罗斯城没有任何一家点心铺有售卖奶油糕点,所以她吃的奶油点心,一定是来自某位富人之家,由专业糕点师制作的。”
在周围人呆滞的目光中,福尔摩斯嘴角扬起一抹诡异的笑容:“麦克米伦,说到这儿,你难道还不明白吗?”
“他不能把女儿放在家中,自己出来作案吗?”
“你还是不懂”
摇摇头,福尔摩斯叹了口气,幽幽的说:“衣着得体有洁癖,证明马维·恩德斯非常注重自己的外表,这种人通常对自己的身份有深刻的认知,俗称偶像包袱,一般不会亲自作案,何况他脚上没有污泥,徒步来到南街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只要询问城中车夫就知道他有没有在晚上来过南街了,其次”
“他既然能让自己的女儿吃到奶油点心,说明他不缺钱或者认识某位富人,并且与对方关系不错,亲近到可以带女儿去对方家大吃特吃。”
“试问,一个拥有偶像包袱,非常注重言行举止,又与富人有所接触,看起来就不缺钱的神父,有什么理由去谋杀一位居住在贫穷南街的家庭裁缝呢?他有足够的资源和人脉让对方生不如死,根本没必要杀人!”
在众人恍然大悟的赞叹声中,马维的眼睛逐渐亮了起来。
他追寻真理,也知道真理有三种。
心灵真理、几何真理以及逻辑真理!
面前这位名叫狄洛克·福尔摩斯的私家侦探,他逻辑清晰,思维敏捷,不正是逻辑真理的契合者吗?!